石泉县
发布时间:2022-10-12
一、基本农情
石泉县位于陕南安康的西部,北依秦岭、南枕巴山,地处秦巴腹地、汉水之滨,总面积1525平方公里,人口18.2万,属国家秦巴连片扶贫开发重点县。是西部第一蚕桑产业大县,被誉为“丝路之源、金蚕之乡”。辖11个镇、140个行政村,1113个村民小组,农业户47358户,农业人口153281人,全县有农业劳动力95845人。总耕地面积28万亩,其中常用耕地19.7万亩,临时性耕地8.3万亩。19.7万亩农耕地中,水田5.8万亩,旱地13.9万亩。全县粮食播种面积29万亩,蔬菜播种面积7万亩。主要有蚕桑、畜牧、蔬菜、茶叶、魔芋五大主要产业。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石泉县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要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围绕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以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认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抽样监测、市场准入准出等为重点,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和各镇签订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监测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满足了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是落实生产单位主体责任。利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把全县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并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从业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落实了生产经营主体生产记录制度。对屠宰企业落实了进场查验、“瘦肉精”检测、流向登记制度。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
三是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准入管理,建立了主体监管名录。对全县47家农药经营户和30家兽药经营户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对全县农业投入品经营销售商实行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分别在全县11个镇和省市园区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
四是高度重视监测检测工作。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完成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3600个,定量抽检200余个。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经营门店80余家,现代农业园区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5家,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160余户,纠正15起不规范经营行为,发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1起。畅通投诉渠道,受理农资质量和农产品安全举报投诉5起,依法进行处理。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机制。
六是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通过大型沼气池和有机肥厂建设,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技术,减少了农业投入品用量。对现代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产业大户都制定了农产品生产规程,推行了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对各园区实行一对一监管。制定了《“双品一标”认证奖励机制》。通过“富硒产品”、“绿色食品”、“有产品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分别奖励5万元、7万元、20万元、30万元。全县已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产品9个,有机产品1个,地标产品2个。
七是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了县、镇、村三级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培训计划,结合本县职业农民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专业培训40个小时以上。同时,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使其按照生产经营标准规范生产经营。
八是完善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建立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和食用农产品市场环节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开通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开展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为农产品市场准入奠定基础。
九是加强宣传营造安全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在重要路口、醒目位置制作农产品安全宣传牌。全县悬挂横幅25条,制作宣传板报26版,张贴宣传标语680张,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班6期1000余人次。在各类媒体上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