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荔黄花菜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受理公示
信息来源:农产品地理标志科 时间:2021-08-05 17:40:44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等有关规定,大荔黄花菜提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8月15日前向大荔县农业农村局或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反映。

省农安中心联系人: 杨 佳    029-86360314

关于大荔黄花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受理公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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