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二)具备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三)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品种名称。(四)申请登记的果树品种须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并有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以上的区试报告。(五)申请品种须不少于3个区试点,每个区试点面积不少于1亩,每个区试点须设1个以上对照品种。(六)区试由品种选育人负责安排,保证区试的科学性、真实性。
申请登记的果树品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信息来源:厅果业管理处
时间:2023-02-02 10:05:05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