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一时爽,落网悔断肠
信息来源:佛坪县公安局 时间:2021-11-01 13:01:20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佛坪县公安局紧盯全市公安机关“大干四季度,收官全年红”任务目标,聚焦“强防范、降发案,重打击、保民安”冬季攻势主责主业,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凌厉攻势,重拳出击、持续加力,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嫌疑人一名。

10月31日晚凌晨佛坪县公安局在例行河道巡查过程中,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在西岔河镇银厂沟口椒溪河发现并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收缴捕鱼器一台、捕鱼杆一个、捕鱼网两副等捕鱼工具及捕获的野生鲜鱼24条。    

随后,民警将嫌疑人传唤至办案区进行调查。经审讯,嫌疑人王某对其在椒溪河内非法电鱼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保护生态、人人有责,非法电鱼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破坏极大,是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捕捞方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用生命安全做赌注,破坏自然和生态环境,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若群众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行为的线索,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在今后的工作中,佛坪县公安局将积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不定时对辖区水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非法电鱼、毒鱼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佛坪县公安局环食药侦查大队  邹远超  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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