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月,陕西省组织全省97个县(区)土壤普查办和采样单位,全面完成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外业调查与采样县级验收工作。
按照《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验收方案》(陕三普办发〔2024〕19号)要求,陕西省强化组织管理,验收工作在省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以县(区)为单元开展并制定具体验收计划。各县(区)验收小组不少于5人,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查资料、质询讨论、系统溯源等方式,对照验收评分要求,对外业调查与采样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审查。经验收评分,陕西省97个县区表层样外业调查与采样验收资料齐全,表层样工作质量达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成功通过县级验收。
下一步,各县(区)土壤普查办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认真落实验收小组意见,“以点带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为陕西省高质量成果编制汇总汇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