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三三”联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信息来源:省农清专班办公室 时间:2023-10-23 14:46:19


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延川县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整治集体资产处置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问题,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纪委监督、部门指导、镇街主抓、村组落实、社会参与”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收集各类经济合同6158份,村均合同37.7份,审出问题合同1352份,整改问题合同162份,追缴合同欠款34.6万元,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纵深推进。

一、落实“三项举措”,逐级夯实责任

坚持高位部署、多点发力、精准施策,全面压实责任。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县委农办主任、县纪委监委书记“双组长”负责制度,成立自然资源、司法、审计等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制定《延川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延川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补充方案》《延川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清理专项监督方案》,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建立联动机制。专班先后召开推进会、调度会、培训会等30余次,覆盖全县540人次,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分解工作内容、夯实工作职责、研究工作举措。各部门、镇街(社管中心)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结合自身实际,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合同收集、审查、整改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夯实包抓责任。要求每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重点村,每个部门领导包抓一个一般村,每个村定点一名科级领导包抓,实现“一对一”包抓村全覆盖,确保责任清晰、工作有序、落实有效。

二、立足“三个明确”,把准工作脉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严防专项行动打乱仗、跑偏道。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管理过程中职责不清、管理混乱、监督缺失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指导各村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问题和责任“两张”清单,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二是明确工作思路。按照“村收集、镇(街)初审、县审核”的工作要求,全方位推进合同清理。在清收阶段,逐一比对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合同收集应收尽收;在审查阶段,成员单位按照业务归口列出审查任务清单,各镇街依据任务清单逐项审核、录入上传,确保合同审查质效并行;在整改阶段,对发现的问题合同现场交办、限期整改,确保合同“收得齐”“查得出”“改得了”。三是明确工作方法。建立清查摸底、问题梳理和问题整改三类台账,清单化管理、闭环式落实。抽调成员单位业务骨干集中审查审核合同,提升合同审查效率;聘用专业律师2名进行合同复审,确保合同合法合规;开展档案管理培训,规范合同档案管理;成立县级督查指导组,实地跟踪指导,确保合同清收和问题整改同步推进。

三、发挥“三个作用”,保障整治质效

发挥宣传动员、主体推动、纪检监督“三个作用”,全力保障专项行动工作质效。一是发挥宣传动员引领作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张贴公告、“村村通”大喇叭、微信小程序等宣传载体,开展全覆盖、多角度的宣传动员,累计悬挂宣传条幅151幅、宣传标语220余条,发放彩页12000余份,发布工作信息10余篇,全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二是发挥镇村主体推动作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主抓在镇街、落实在村组,各镇街(社管中心)、行政村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张贴了公示公告、签订了干部承诺书、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业务培训会、成立了业务指导组,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指导、协调解决,先后化解农民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6个,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指导督导组,设立举报信箱及监督电话,从严查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失职失责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共开展专项督导6次,查办问题33个,立案审查2人,组织处理1人,追回村集体土地125.5亩,挽回经济损失34.6万元。

 

(根据延川县农业市场与信息中心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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