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严格落实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全县178个村(社区)收集合同5490份,村均30.8份,涉及合同金额1.54亿余元,审出问题合同2942份,整改问题合同2337份,收回集体土地300亩,追缴合同欠款1231.11万元,有力维护了村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为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高位推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定期开会研究,及时调度进度。成立了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司法、发改等11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综合、督导、审查、监督、信访5个工作组,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统筹抓好专项行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将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列入县委常委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县政府常务会等会议议题,高规格部署推动。严格落实“周调度、周通报、周约谈”工作机制,对进度缓慢、排名靠后的镇(街道),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主要领导参与,对相关镇(街道)主要领导采取提醒谈话、集体约谈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履职尽责。设置农村集体经济清收、合同审查进度关键指标,每日通报排名。县财政统筹工作经费10万元,专门用于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工作机制到位,保障了专项行动高效有序推进。
二、高效联动,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发挥专班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在工作机制上,建立联席部门会议制度,牵头部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判存在问题、解决困难瓶颈,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同配合。特别对于重大、疑难问题,专班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统筹协调、积极跟踪推进;各成员单位强化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有总有分、协调推进的强大工作合力。在组织形式上,专班结合地方实际,结合部门实际,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合同清理审查环节,建立“县级专班统筹、集中联合审查、部门分工负责、统一汇总反馈”的联动机制,农业农村、司法、发改等9个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紧盯审前、审中、审后三个关键环节,审查前结合实际制定审查要点,审查中依法依规严格把关,审查后跟踪问效整改销号,实现审查全程把关。在工作执行上,各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县法院针对进入诉讼程序的集体资金逾期合同,成立专班,快立、快审、快执,快速处理了25起涉及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案件,在保障集体资金安全的同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县发改局在集体经济合同审查中的工作经验被省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肯定在全省推广。
三、高标落实,聚焦重点规范整改。聚焦“合同清收、审查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环节,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有序推进。在合同清收上,规范做好本次合同清理行动要求的“五类”集体合同清收,加大政策宣传,发动农民群众找合同,对照资产台账找合同,梳理项目主体找合同,扎实推进合同清收,确保应收尽收、全面到位、不留死角。在审查反馈上,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要求,采取微信小程序审查与纸质合同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收集汇总上报的集体经济合同逐份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在问题整改上,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按照“谁负责审查,谁指导整改,谁负责销号”的要求,分类做好整改。专班制定印发问题合同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组织司法、法院等部门专业人员,修订完善23类集体经济示范合同文本下发镇(街道)村(社区)参照使用,确保整改规范。对于集体资金投资企业合同的处置上,按照“摸底核实、建立台账、分析原因、一村一策”的思路,确保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受损。
四、高频督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成立由农业农村、司法、林业、乡村振兴等4个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专班督导组,对全县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分区划片,落实责任,督导问效。建立完善督导帮扶机制。专班监督组针对问题较多、进度缓慢的镇(街道)进行“点对点”重点督导,“面对面”帮扶解决,推动督导整改提质增效。县委农办把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内容,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以督导促落实,以落实促提升。建立完善整改反馈机制。对每次督导组检查出的有关问题,及时梳理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书面反馈到镇到村,确保督促及时整改规范。建立完善情况通报机制。充分利用文件、简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定期通报督导整改情况,倒逼工作责任落实,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根据镇巴县农业农村局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