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镇安县通过牵好资金流向、资产核查、群众举报“三条线”,有效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问题,确保集体经济合同要素全、产权清,用得好、长受益。目前,全县共收集合同15074份,经镇(街道)初审推送合同12183份,县级专班已审查合同100%,审查判定问题合同3857份,移交问题线索2个,涉及资金279326元。
一、牵住资金流向这条线,解决“合同清理不规范”的难题。针对脱贫攻坚以来集体资产范围广、资金渠道来源多、资产形成时间跨度长等问题,坚持“一卡一码一训”,从资金流向入手,厘清合同清理范围。一是“一项一卡”查清合同算总账。建立集体经济合同目录总账,分类汇总生成县、镇、村三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卡片。依据项目资金构成和实施单位,合理界定资产所有权。二是“一类一码”校准核实建台账。根据单位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按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资金来源据实查清资金流向;根据县级部门项目设置情况,追溯村级项目实施工程,清理集体经济合同。对每项资产类目生成二维码,明确资产身份信息,确保“一类一码”,扫码即知合同种类,实现集体资产全过程跟踪管理。三是“一镇一训”强化指导防错账。对全县15个镇办常态化指导培训,通过对账管理、合同核对,确认无误后录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管理模块和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实现资产、项目、合同“三统一”。
二、牵住资产核查这条线,解决“来龙去脉不明晰”的难题。根据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到户到企业资产的分类台账,以资产性质和类别开展合同清理。一是“四个一”清查资产合同。组建一支队伍,优先吸纳老干部、老党员、防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户组建资产核查队伍;开展一个行动,对用于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工程等资产合同进行专项清查;制定一套标准,县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标准;开展一次考核,将资产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专项考核。二是“两对照”盘清合同家底。对照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结果台账,清理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无形资产等合同。对照工商企业流转农村土地备案,清理农村土地、林地、宅基地资源流转所形成的合同。三是“一规范”核准到户资产。确权到户资产一部分由农户自主管理运营,另一部分由农户通过委托代管的方式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采取合作经营方式获得收益,村级组织和主管部门强化指导,确保合同规范有序。
三、牵住群众举报这条线,解决“账外合同不入账”的难题。一是分级移交落实管护责任。县、镇、村逐级逐项签订资产移交清单和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以供水设施为例,推进量化赋权改革,建立县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监管、镇村属地管理、供水公司运行管护、社会及群众参与的“五位一体”农村供水安全合同管理体系。二是全民参与确保公平公开。县、镇、村三级对形成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公告公示,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组织体系建设、党员示范引领、片长作用发挥、“三治”贯通融合等方面深化拓展,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拓宽群众民主监督渠道。三是三级监管开通举报通道。公开设立县、镇、村三级举报信箱,公开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无论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都做到有线索必核、有举报必查、有问题必改,通过联合监管、定期清查、年度清算,确保集体经济合同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督严格。
(根据镇安县农业农村局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