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场所能否同时经营饲料?
信息来源: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时间:2022-12-13 11:19:28

否。农药经营场所可以经营种子、肥料,但不得经营饲料。《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其他农药的,不得在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第五十八条规定,在卫生用农药以外的农药经营场所内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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