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600070X/2024-9836259
  • 主题分类:省农业农村厅函
  • 发布机构: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 成文日期:2024-03-01
  • 发文时间:2024-03-04 17:15:01
  • 有效性:有效
  • 规范编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春耕备耕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春季生产和农业稳产保供工作,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上旬至4月中旬。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一周集中开展活动。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放心农资进乡村 稳产保供促振兴”。围绕主题,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把安全优质农资产品和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开展春耕生产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深入推进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农业高质稳产、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及工作部署,全面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设立农业技术、法律法规咨询展台或服务窗口,悬挂宣传口号、张贴宣传标语,由农业技术专家及监管执法人员现场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帮助农民解决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全方位宣传农资打假工作。

(二)组织放心农资下乡。组织推荐守法诚信经营、产品质量过硬的农资经营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深入基层、生产一线开展宣传和技术指导,展示优质放心农资产品,推广高效农用机具,赠送农药、种子、化肥,加强农资使用和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培训,畅通农资下乡进村入户渠道,提高优质放心农资购销使用覆盖度。

(三)开展农资监管执法。各市区组织辖区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农资交易市场、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面对面宣传,巡查抽检农资产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严查严打制假售假、非法添加、农资“忽悠团”和网上售种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办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大力推进农资打假执法办案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四)公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各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在主流媒体公布农业农村部门查处的假劣农资典型案件。邀请执法人员和农资专家制作案例评析节目,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以案说法,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四、举办全省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一)时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报到(宝鸡市陈仓区西虢宾馆,联系人:强桂梅,电话:13892736688),3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地点。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杜赵村激情广场。

(三)参加人员。省农资打假专项斗争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农业农村厅执法局、市场信息处、农监局、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局、渔业局、农机化处、果业处和省种子站、省植保站、省耕环站、省园艺站、省饲料站、省畜牧站、省动物疫控中心、省农安中心、省农检中心、省水产站负责同志,各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处)、农业综合执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志,住宿费、差旅费各单位自理。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区)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于3月8日前报指定邮箱:ccqnyb@163.com,联系人:曹蓉(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电话:15891203807。厅机关和厅属有关单位参会人员名单报厅农监局,联系人:赵文利029-87314038,邮箱nytnjj@163.com。

2.请省种子站、省植保站、省耕环站、省园艺站、省饲料站、省畜牧站、省动物疫控中心、省农安中心、省农检中心、省水产站组织本单位1-2名专家在启动仪式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3.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周期间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4月30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相关图片(标注地点和内容)资料等报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赵文利,电话:029-87314038,邮箱:nytnjj@163.com

4.请省农业宣传信息中心协助做好新闻报道。

 

附件:1.“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参会人员回执

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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