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600070X/2024-9834287
  • 主题分类:省农业农村厅文件
  • 发布机构:农田建设管理处
  • 成文日期:2024-01-03
  • 发文时间:2024-01-11 17:24:40
  • 有效性:有效
  • 规范编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推进金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的通知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银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工作部署,为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专业化、优质化的融资融智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积极践行“三个年”活动,落实落细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十条措施》,进一步引导金融力量持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信贷支持,倾斜各项政策资源,加快产品服务创新,在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和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基础过程中,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作用。

二、坚持规划引领,突出支持重点

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要利用好网点优势、信贷资金优势和集团协同优势,充分发挥国有大行服务国家建设的作用,主动延伸服务链条,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信贷投放力度。重点支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领域、主体。

(一)重点领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行分支机构要突出支持重点,重点支持由项目实施主体承建并自主经营的承建自营模式,以及由项目实施主体承建并由农业经营主体承租的承建转租模式。对承建自营模式,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经验丰富、产业链条完整、经营收益稳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对承建转租模式,重点支持具备农田建设经验、承租方农业经营收益稳定的项目实施主体;审慎介入耕地流转率较低、地力条件一般、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地区的项目,以及由农业生产或建设经验不足、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项目实施主体承建的项目。

(二)重点主体。聚焦各市、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积极对接、主动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以下三个类型主体:一是各类国企以及承担各级政府建设任务的企业;二是大中型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独立或者与国企合作成立的建设(承贷)的主体;三是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资信良好、符合准入要求的民营企业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三、聚焦难点堵点,强化专项支持

(一)制定专项信贷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信贷服务工作,农业银行先后出台了《粮食产业信贷支持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信贷政策(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业务审查审批指引》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制定了《陕西分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农行各级机构要聚焦难点堵点,用足用好差异化政策,在坚持项目“自偿性”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支持我省耕地条件较好、农民耕地流转意愿较强、地方政府支持力度较大的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可申请纳入总行重大项目库,在准入流程、业务授权、专项资源、限额管理、经济资本等方面享受差异化政策。同时,统一按照《陕西分行提升对公重点业务评审质效的十二条意见》要求,提供绿色通道,提高评估、审批效率。

(三)给予最优贷款条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建设周期、农田种植综合收益等情况,合理确定资本金最低可至20%,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0年,并可根据项目运作情况,在提款后最长3年内可不还本、只还息。同时对认定为支持类的客户和属于总行、一级分行核心客户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在担保方式、贷款利率等方面,农业银行将积极提供比主要同业更优的贷款条件。

四、完善产品体系,提供综合服务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等五部门《关于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十条措施》要求,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共同积极探索通过发行地方债券、开展金融贷款贴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利用“两项指标”交易收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来源和贷款还款来源。在满足建设环节信贷资金需求外,还可依托农业银行丰富的“三农”特色信贷产品,为项目建设上下游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种粮大户、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等提供农户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和交易银行等产品及服务,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持续。在提供信贷资金的同时还可积极满足各类主体支付结算、互联网金融、代发工资、个人养老金账户等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农业银行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联动,通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融资租赁、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ABS)、资产支持票据(ABN)、股权投资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主体提供存贷汇、贷债投、线上线下全方位金融服务。

五、强化组织推动,完善业务保障机制

(一)加强政银协作,搭建高效合作平台。建立健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业银行陕西省各分支行“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分级推进机制,确定具体联系部门和人员,加强联合培训和业务交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梳理当地亟需金融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定期向农行推送项目清单,帮助项目实施主体与农行各分支机构高效对接。农业银行陕西省各分支行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中,要结合项目实际,拟定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融资融智服务,用足用好金融信贷政策,提高项目融资效率,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二)确保依法合规,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在坚持符合国家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择优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满足农业银行业务规定的客户和项目,对负债水平高、经营状况不佳的集团客户要做好风险防控,严禁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当地农业银行定期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改进工作措施。农业银行要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客户、重点产品的跟踪监测和风险管理;产品业务创新要严守合法合规底线,定期开展创新后评估,及时停办风险点多、质量不高的业务。

(三)加强互动交流,持续提升社会影响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业银行陕西省各分支行要主动建立信息互换、名单共享、数据联通、创新协同的良好合作机制。及时总结高标准农田建设金融服务工作成效和亮点,推广典型做法和模式,做好汇报宣传和复制推广,打响陕西高标准农田建设品牌,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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