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认定行政和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规定,我厅对2023年4月11日之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经统计,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3件,到期自动失效文件2件,排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排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6-14〔2023〕2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