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600070X/2023-9827981
  • 主题分类: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2023-06-05
  • 发文时间:2023-06-07 08:32:34
  • 有效性:有效
  • 规范编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农业领域质量品牌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公开征集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品牌专家。

一、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通用领域。从事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研究、产业经济研究、质量管理研究、品牌建设与传播、标准研究、信息化研究、区块链大数据研究等。

专家委员会专家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个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科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为人正派,作风务实。

(二)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专业领域取得卓著成绩,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并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业部门专家。工作3年以上,在相应的工作部门从事政策制定、质量管理、品牌咨询、标准化等工作。

2.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可靠的专业技术水平。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部门及以上相关领域项目至少3项;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理论研究文章3篇以上;或在相关领域承担过国家、省相关部门科技奖励评选等工作。

3.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工作5年以上,从事质量和品牌管理、品牌传播、品牌运营、通信领域(标准、计量、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在相关领域内有突出特长或取得特别突出成绩,可适当放宽入选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存在学术道德问题;

2.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3.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4.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政务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征集程序

(一)申报推荐。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专家填写《陕西省质量品牌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2人。各单位可重点推荐国家科研项目负责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领军人物;学科建设带头人;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的带头人;企业重大科研攻关、重大成果转化带头人;产业技术联盟带头人。

(二)提交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6月9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PDF版)以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称+专家姓名”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253178220@qq.com。

(三)审核入库。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后,推荐报送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核定入选陕西省质量品牌建设专家委员会的初步名单。

(四)动态管理。陕西省质量品牌建设专家委员会实行常态化管理,并将定期开展资质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和效果评价等情况,适时进行委员调整。

 

附件:陕西省质量品牌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赵  君    电话:029-8732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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