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农业农村部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起草了《陕西省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以及《陕西省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32号)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及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3月5日前反馈我厅,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陕西省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赵永攀,029-87335754,sxdwf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