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2-10-08 17:26:2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乡镇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2022年国家中药质量保障项目实施规定和《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构建我省道地中药材绿色安全生产体系,促进中药材品质提升。我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共同开展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项目目标

以全面提升秦药和陕西道地药材内涵建设水平为目标导向,加强中药材生态种植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中药材生态种植技术集成与推广,推动我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升秦药品牌核心竞争力,促进秦药品牌建设,全力推进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范围

申报生态种植基地原则以25种“秦药”品种为主。基地实体在陕西境内,主要种植的单品种在省内有一定种植规模,具备一定实施基础与条件。

三、遴选条件

(一)基地种植规模在1500亩以上,具备开展和推广生态种植的生态环境、场地设施设备等保障条件。围绕实现生态种植配备有农残、重金属和微生物监测的手段和设备。

(二)能够实施3-5种秦药或陕西道地药材品种的全环节生态种植,包括种质收集与保存、良种繁育、田间生态管理、生态采收与处理、基地物联网管理等。同时,辐射带动2000 亩以上中药材生态种植。

(三)具有可总结、推广的全环节生态种植研究基础或模式,能为研究制定秦药和陕西道地药材生态化种植标准提供支撑。

(四)具有承担中药材生态种植学术会、培训会现场教学交流的条件,在市域或县域有一定的宣传、推广中药生态种植理念及技术的能力。

四、遴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报实体法人代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及生产的开展情况、主要成果等内容和基地照片等图片材料),填写《陕西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2),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或林业局初审、推荐。

(二)审核推荐。市级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农、林部门对本辖区申报的材料(限定2个基地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后,提出推荐意见(附件3),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实地考察。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组建专家组,按照《陕西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指南》(附件3)对申报基地材料集中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提出示范基地建设拟定名单。

(四)部门审定。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共同对专家评审考察结果进行审定,形成最终意见公示后向社会公布,并授予“陕西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

四、遴选数量

拟遴选10个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分2022年和2023年两批次建设,并给予经费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鼓励地方工农商企业、大专院校、合作社联合建设中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

(二)申报实体有相关研究和生产基础,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潜力,符合《陕西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指南》(附件1)的相关规定,基地选址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

(三)请申报单位将《陕西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2)、支撑材料(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及生产开展情况、主要成果、基地照片等)一式7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盖章,于20221023日前报至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产业处。

(四)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12号北楼403室,邮编:710003。)

汪奕璇(029-89629895)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

郑星(029-87321645)

省林业局产业中心

宋晓立(029-88652366)

附件:1.陕西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2.陕西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

3.陕西省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林业局

                                         2022年9月22日

附件.docx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