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乡振发〔2023〕2号)文件要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乡村工匠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4〕492号)安排,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妇女联合会,组织对各地市推荐上报的89名乡村工匠,按照报送工匠类型分组,进行了专家评审和行业联审。经综合评定,拟认定省级乡村工匠名师30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8月23日至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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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省级乡村工匠名师拟认定人员名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