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全省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工作质量,结合检测实验室筛选情况和其他省份做法,现就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质条件。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均可申报。人员队伍、工作业绩、设备物资、工作方法、质量保证等,仍按原公告执行。
二、时间安排。申报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6月10日前。申请材料电子版(含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相应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到指定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黄文敏 029-87321997,张丽029-87319761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街道习武园27号
电子邮箱:172621323@qq.com
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