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农户用药调查方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 时间:2021-04-06 08:40:30

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商洛、榆林、延安市植保植检站(农技中心):

    按照全国农技中心要求,2021年省站将进一步加强我省主要农作物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农户用药调查工作,扩大调查范围。根据我省主要粮食作物和苹果种植面积,结合农业生态区划、主要病虫草害危害特点和防治水平等,明确了调查县(区)和任务,制定了《陕西省2021年农户用药调查方法》,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选点布点,确定专人负责调查,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确保抽样调查取得实效。


联系人:李兰,电话:029-87335070。

附件:

文24号药械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农户用药调查方法的通知.pdf

 

                         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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