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农业局(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业局、财政局:
为扎实做好2014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根据《陕西省农业厅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线,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目标,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依托农广校为主体的“一主多元”的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试点,积极探索路径、创设制度、打造模式、积累经验,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生代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承担项目的市、县(区)在立足现代农业发展,围绕优势产业,将符合条件的初、中、高级培育对象按照产业分类开展综合素质系统培训,全省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生产、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各地市要建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完善培育制度,出台支持政策,创造有利于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工程内容
(一)支持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培训。依托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围绕优势产业,将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青壮年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和农科类大中专毕业生等培育对象等100-200人作为培育对象,按照“理论授课、网络辅导、基地实训、认定管理、帮扶指导、扶持发展”的模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综合素质系统培训。
(二)支持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建设。实施县级农广校(农机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开展网络建设、配套仪器设备,大力支持远程视频教育培训系统建设,夯实职业农民培训基础。支持师资队伍建设,举办省级农广校系统专兼职教师培训班,支持各地师资培训。组建指导教师队伍,促进专家和职业农民结对子,支持指导教师定期上门指导,帮助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中不断成熟壮大。加强省级职业农民教材建设,制作一批直观、生动、实用的职业农民培训音像教学片。依托陕西农业信息网,启动职业农民培育网、农村视频网、农情信息监测网“三网合一”工程建设,以“空中课堂”形式开展网络辅导和在线教学。
(三)支持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按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市县推荐”、“农民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价指标和认定程序,支持省、市、县分级开展高级、中级、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建立和管理相应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职业农民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省级做好中级职业农民备案工作,市级做好初级备案工作。
(四)支持职业农民农业创业。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基金,支持扶持职业农民开展农业创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扶持。
四、项目申报
(一)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1. 申报市、县(区)农业专业化生产和适度规模经营基础较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已有一定规模,具备良好的职业农民发育条件。
2. 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农业行政部门将其列入工作重点。
3. 项目要实行以政府牵头,农业局组织,培训机构具体实施的运作方式。培训机构以农广校、农机校为主体,必须有自有教师和外聘师资不少于20人(包括农业、法律、经济、信息等各个方面),设施条件完善,工作业绩突出,管理经验丰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健全。个别在农民培训中优势突出的农业职业院校也可参与。
4. 职业农民实训基地以省市认定的现代农业科技实训基地和职业农民实训基地为主,能够代表本地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最高水平,满足职业农民实训需要。
(二)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 申报的县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农广校、农机校。
2. 申报的县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健全,管理规范。
3. 申报的培训机构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独立教学场地,设施条件完善,并有功能完备的实训基地。(租用的场地、设施等不能作为申报条件。)
4. 申报的培训机构自有教师不少于20人,设施条件完善,工作业绩突出,管理经验丰富,近5年承担的农民培训项目完成较好,得到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认可。
5. 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培训机构建设,承诺配套建设资金。
(三)职业农民指导教师补助项目申报条件
1.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建立农业技术人员与职业农民 “一对一”或&“一对多”帮扶指导关系,依托农技人员进行帮扶指导。
2. 对园区、大场、大社、大企、强村等经营主体,实行技术干部和大学生助理派驻制度,帮助职业农民发展主导产业。
3. 农技人员每月为职业农民开展2-3次技术或政策指导服务,并有较为详细的记录。
4. 农技人员的帮扶指导能够为职业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帮助其发展产业,并得到认可。
(四)市级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项目申报条件
1. 申报的市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农民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设立专门的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良好。
2. 已经或者计划开展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工作。
3. 已经或者计划建立职业农民资格档案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4. 积极开展管理人员培训且效果良好。
(五)职业农民创业基金项目申报条件
对象主要为已经认定过的新生代职业农民。
确定的补助项目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前景广阔,有利于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带动群众增加收入。
确定的补助项目为金融部门已经给予贷款的农业项目。
(六)申报要求
1. 省农广校可以申报300人的高级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省农干校可以申报300人的师资培训项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可以申报100人的新生代(应届农科大中专学生)型高级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省农业信息中心可以申报职业农民培育网、农村视频网、农情信息监测网“三网合一”建设项目。
2. 每县(区)推荐上报1个培训机构申报初级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各设区市可推荐上报1-2个培训机构(包括市级农广校、农干校、农业职业学校等)申报中级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市级农业职业学校可以申报50人的新生代(应届农科大中专学生)型中级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培训机构不得申报。
3. 各设区市推荐上报1-2个培训机构申报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项目,杨凌区、韩城市推荐上报1个培训机构申报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各设区市、杨凌区、韩城市推荐上报1个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项目。各设区市、杨凌区、韩城市推荐上报1个职业农民创业基金项目。
4. 各设区市推荐上报1个职业农民指导教师补助项目,项目需要列出指导教师名单。
5. 每县按照各地产业发展实际,确定1-2个产业或专业,1-2个农业专业,并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青壮年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和农科类大中专毕业生等100-200人作为2014年培育对象,确定1个实施机构和1个实训基地,系统设置工程计划和培训方案。
(七)项目标准
2014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主要补助教育培训、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培育教材建设、农业创业支持、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及培训等,其中职业农民培训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项目每个50万元,省级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培训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市级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培训项目资金5-10万元,职业农民指导教师补助标准为200元/人,各市申报农业创业支持项目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以市为单位申报),省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申报培育教材建设资金100万元。省农业信息中心申报职业农民培育网、农村视频网、农情信息监测网“三网合一”建设资金1000万元。
五、申报程序
凡愿意参与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的市、县、区,由政府牵头、农业局组织、农广(机)校等具体实施,认真填报《陕西省2014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申报书》、《陕西省2014年县级农广校(农机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书》或《陕西省2014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2、3),经市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电子材料由市(区)农业部门汇总后同时上报。已经上报过《陕西省2014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申报书》的市、县(区)不再上报纸质申报材料,但必须上报推荐文件。
六、答辩评审
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对职业农民塑造工程、县级农广校(农机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公开答辩,专家评审,打分排序,并结合2013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绩效考核和相关项目实施情况最终安排项目。其它项目由专家评审确定。
七、其它要求
1. 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要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
2. 请各单位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科教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nytjhc@163.com nytkjc@163.com。同时,完成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申报。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信息。外网地址:http://xmk.sf.gov.cn。
附件:1. 陕西省2014年职业农民塑造工程申报书
2. 陕西省2014年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申报书
3. 陕西省2014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