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厅聚焦产业融合发展,突出延链补链强链,持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构建形成了以国家级产业园为龙头、省级产业园为骨干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体系,累计建设国家级产业园13个、省级产业园80个,产业园综合产值2400亿元,带动近200万农民群众就业增收,在壮大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五五”时期,我省将重点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突出8条省级产业链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启动新一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进一步规范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建设、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提升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产业园提质升级、聚集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二、起草过程
按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陕西省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聚焦产业园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建设管理、资金使用、调整变更、绩效评估、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起草文本,分别征求省级部门、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厅机关相关处室意见建议,并通过规范性、合法性审查,经厅党组会研究审议,最终形成《陕西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三、主要内容
《陕西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共九章三十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各级职责分工。第二章申报条件:细化了规划布局、基础设施、主导产业等9项具体要求,并参照国家产业园相关要求明确了不得申报的情形。
第三章申报程序:明确了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评审、备案公示等工作流程。
第四章建设管理:明确了建设期限、调度检查、档案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后续运营管护等要求。
第五章资金使用:明确了省级资金支持方式、使用方向、负面清单等事项。
第六章调整变更:明确按照变更涉及的资金额度,实施分级审批管理。
第七章绩效评估:规范了中期评估(第二年)、末期评估(第三年)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对特殊情况进行了明确。
第八章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管理职责,对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后续管理提出了要求。
第九章附则:明确本规范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