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问题
推动我省农村创业创新发展有什么工作措施?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
针对龙头企业现有哪些支持政策?
(一)《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2〕54号),明确提出优先支持省级龙头企业申报各类农业项目,国家级龙头企业可直接向省级部门申报农业项目。对龙头企业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龙头企业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龙头企业。对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初加工、贮运保鲜实行电价优惠。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要重点考虑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逐年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二)《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农产发〔2021〕5号),明确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相关项目资金向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创新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支持力度。推动地方按规定对吸纳脱贫人口、农村残疾人等就业的龙头企业给予补贴。强化进出口及投资政策引导支持龙头企业熟悉国际商贸和投资规则,推动产品、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制定,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龙头企业发展乡村产业的用地保障。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