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加挂省乡村振兴局牌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省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推动发展全省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全省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省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负责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省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省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指导全省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全省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