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对2026年1月20日之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6-33〔2026〕2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21日
(联系人:李玉凤 029-87210113)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起草
单位
备注
1
陕农发〔2023〕76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产业处
已修订,废止原文件
2
陕农发〔2023〕82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改处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