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机局(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业局、财政局:
果蔬贮藏百库工程既是提升果蔬贮藏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也是落实十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14年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建设思路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建设主体,以机械设备补贴为主要支持环节,按照重点突破、示范带动、有序拓展、全面提升的思路,选择运行机制健全、带动作用突出、具有一定规模和营销实力的合作社,建设较高标准的机械贮藏库,全年拟新增果蔬机械贮藏能力15万吨左右,进一步优化全省果蔬贮藏布局,提升果蔬贮藏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实现果蔬贮藏能力提升,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促进产业升级。
二、项目建设内容
以千吨级冷藏库为主,每库有效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对陕南地区的区域特色产品,可建设不低于2000立方米的冷藏库;支持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合作社建设较大规模的贮藏库。在项目实施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合作社发展规划,在落实用地、电力增容、库型设计、设备适配等方面超前谋划,为下一步扩大规模奠定基础。资金投入方向主要为贮藏库库体及设备补助,贮藏库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
三、项目申报区域分布及申报指标
项目区域布局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面上继续支持千吨贮藏库建设,进一步注重区域平衡,努力实现果蔬主产县区布局基本均衡;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农产品物流市场规划,建设区域集散中心,以形成集群规模效应;三是将陕北马铃薯贮藏列入支持范围,在榆林、延安市开展马铃薯贮藏试点;四是开展销区建库试点,支持部分合作社、龙头企业在一线城市建设中转贮藏库。按照以上原则,除马铃薯贮藏试点外,各市(区)申报控制指标如下:咸阳2.5万吨,宝鸡2.5万吨(含眉县批发市场0.5万吨),渭南2万吨,延安2万吨,西安、铜川各0.6万吨,汉中、安康、商洛各0.5万吨,榆林、杨凌、韩城各0.3万吨,农机系统2.5万吨。
马铃薯贮藏试点在榆林市的榆阳、定边、靖边以及延安市子长、吴起等5县每县支持1个企业或合作社建设千吨级恒温库,用于种薯贮藏;上述5县每县选择不超过3个种植大户建设500吨左右的安全库。销区试点合作社由省农业厅商省果业局、农机局根据近年来外销合作社实际情况确定。
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标准和控制指标组织申报,并根据审查情况,对申报合作社进行严格排序,超指标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为扩大合作社受益面,单个合作社申报规模不得超过2000吨。省财政直管县项目通过所在市统一申报。
四、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以合作社为单位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合作社,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营管理民主,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户能力强,社员果园面积500亩以上,果蔬营销流通渠道稳定顺畅,年果蔬贸易量1000吨以上;同时,应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应的建设用地、资金配套能力;百强合作社优先申报。
2.项目申报时应落实建设用地,出具项目建设用地证明,标明贮藏库建设用地的方位坐标;应落实自筹资金,并出具相关证明。
3.合作社所在县(区)政府应在用电、信贷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对统一落实建设用地、集中建设贮藏库群,以及制定用电、信贷优惠政策的县区优先支持,引导形成贮藏集散地。
4.申报合作社要明晰果库产权,专项经费、农机具补贴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属合作社全体成员所有。
五、申报程序
由有关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农机部门参与,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果蔬主产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对拟申报的合作社资金实力、营运业绩、建设用地等情况进行实地勘查,组织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经公示并确认无争议后,向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推荐,各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级审查把关后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农机部门计划财务单列的,农业部门要协调农机部门,做好相应农机具补贴资金落实工作。农机系统建设的重点合作社,由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逐级申报。
六、申报要求
1.申报合作社提供下列资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无公害(或绿色、有机)认定、注册商标证书、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自筹资金落实证明等。
2.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方位坐标图,项目土地租用或征用协议,并加盖当地县(区)政府印章;当地政府制定用地、用电以及信贷等优惠政策的,应出具相关文件、承诺函等材料。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实地查勘,核实建设用地和自筹资金,切实将从事果蔬生产贮藏运销、建设用地、配套资金落实的合作社筛选上来。
3.各相关市、县(区)农业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推荐具备建设基础、建设能力、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动能力的合作社申报项目,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主动衔接相关部门,协调落实产业发展用地、用电、税收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为项目建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各市县(区)要认真填报财政项目系统,申报资料于4月20日前分别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和省农机局。
附件:2014年果蔬贮藏百库工程项目申报书(格式)
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