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农业部今年在我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试点工作,实施合作社贷款担保费补助项目。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凡需要担保贷款的省级百强示范社和市级示范合作社,均可申报。合作社可以通过陕西省农业产业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担保,在合作授信银行取得贷款。
二、合作授信银行。陕西省农业产业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合作授信银行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宁夏银行。
三、补助内容。项目资金用于合作社担保贷款担保费的全额或部分补助。
四、申报程序。市级农业局向省农业厅推荐符合条件并需要担保贷款的合作社,由陕西省农业产业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合作社经营状况推荐给合作授信银行,担保公司和银行共同对合作社进行调查审核,符合担保条件和银行贷款条件的,由担保公司给予合作社担保且合作授信银行发放贷款。
五、申报所需材料。申报项目的合作社应真实有效地报送以下资料,并加盖合作社公章:
1. 合作社简介;
2. 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3. 合作社章程(包括合作社章程修订案)复印件;
4. 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简介、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印章)样本复印件;
5. 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信用查询报告(可在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
6. 合作社工商调档资料(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打印);
7. 合作社近两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 合作社最近2个月的财务报表;
9. 合作社近半年在银行的账户流水;
10. 合作社与上、下游客户和社员的购买、销售合同复印件。
六、申报时间。各市(区)农业局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申请项目的合作社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农业厅,同时抄送厅计财处、厅农经处。
省农业厅联系人:崔养民
联系电话:(029)87341944
省产业化担保公司联系人:李培
联系电话(029)68559698
陕西省农业厅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