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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部级粮食绿色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70X1/2016-001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 2016-09-14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农业计财〔2016〕118号
[ 名称 ]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部级粮食绿色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印发2016年部级粮食绿色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6-09-14 17: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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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农业计财〔2016〕118号


有关设区市农业局、财政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农业局、财政局:

为做好2016年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2016年陕西省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9月8日

2016年陕西省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四大粮食作物为重点,围绕全省四大粮食功能区,主推宽幅条播、免耕覆盖、深松镇压、水稻机械化四大技术体系,强化政策扶持,依靠科技进步,更加注重效益提升、资源节约、生态环保,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为促进全省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样板和支撑。

二、范围目标

(一)实施范围

在全省择优选择临潼、长安、陈仓、岐山、武功、兴平、大荔、澄城、南郑、勉县、定边、榆阳等12个县(区),以县为单元,开展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创建。

(二)实施目标

每个整建制推进县(区)要分别建设1个粮食作物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基地、3万亩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核心示范区和面积不少于15万亩的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辐射带动区(附件1)。核心示范区平均亩产水地小麦不低于450公斤,旱地小麦不低于300公斤,夏玉米不低于550公斤,水稻不低于650公斤,马铃薯不低于4000公斤。在项目县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带动,促进产能提升和效益增加,项目区每亩节本增效1%以上,每亩增收50元以上,水、肥、药利用率提高1%以上。通过项目实施,辐射带动区域性绿色高产高效。

三、工作任务

围绕四大粮食功能区建设和主要粮食作物,在不同生态类型区集成示范推广节肥、节药、节水、节种、省工的成熟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开展重点区域共性技术瓶颈协作攻关,促进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引领粮食产业生产方式转变,持续提升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关中灌区:在水地小麦和夏玉米上重点集成推广“主导品种搭配合理、土壤深松深翻耕作、高质量播种、节水补灌、配方肥料、病虫防控”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模式。

——渭北地区:在旱地小麦上重点集成推广“优良品种、深松镇压、宽幅条播、秸秆覆盖、补充灌溉”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模式。

——在陕南地区:在优质稻上重点集成推广“品种选用、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合理密植、排水控田、全年施肥、秸秆还田”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模式。

——陕北地区:在马铃薯上重点集成推广“脱毒品种、起垄栽培、地膜覆盖、补充灌溉、晚疫病防控、机械化作业”陕北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模式,加快推进马铃薯主粮化。

四、资金使用方向

部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每个项目县补助2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物化投入补助。重点补贴小麦宽幅播种和节水补灌、夏玉米硬茬直播、水稻集中育秧和机械化插秧、马铃薯脱毒种薯、晚疫病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环节。

2、社会化服务补助。对购买病虫绿色防控、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

3、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对农业、科研等部门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给予适当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厅成立以主管厅长为组长,相关处、站为成员的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业管理处,由省农技推广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各市要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农业行政、技术推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项目县要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农业行政、技术推广和乡镇政府负责人参加的实施小组,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力度,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保证措施到位,确保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各级农业部门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田到人,每个粮食作物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基地和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核心示范区都要落实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驻村工作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各级农技推广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省级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研究配套技术;市级负责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考核、协调等;县级负责落实人员、落实田块、落实技术。

(三)强化技术支撑。组建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农技推广专家、农科所等农业院校、科研、推广多部门组成的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专家组,指导各地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共性技术瓶颈攻关和技术模式集成组装等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专家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活动,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关键技术入户到田。

(四)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严格使用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县农业、财政、审计部门要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截留、挪用、超范围支出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五)强化机制创新。依托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要在项目区大力扶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同时,要按照精准扶贫政策要求,鼓励和促进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带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格局。推进产销衔接,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强化监督考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从组织管理、项目实施、信息宣传、总结验收等方面,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实施进展,实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强化项目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自评,提交自评报告,自评结果经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同意后,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绩效考核评价表》(附件2),对本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包括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10前报送省农业厅。同时,各项目县要对全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绩效表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七)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全国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县标牌式样(附件3),统一规范项目标牌,明确创建作物、创建目标、技术模式等内容。在作物生长的关键时期,及时组织农村干部、农技人员、种粮大户和村民代表等观摩培训和宣传引导,扩大影响力度和辐射面。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等,采取多种方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宣传高产创建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典型事例和实施成效,营造创建活动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 2016年陕西省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任务分配表

      2. 2016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绩效考核评价表

      3. 全国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县标牌(样式)

      4. 陕西省部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绩效目标表附件.docx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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