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计财〔2019〕69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财政局,韩城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做好我省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制定了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动物防疫等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6月30日
2019年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现代农业绿色发展新发展理念,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推进有机肥替代,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旱作农业
(一)目标任务
在全省37个县区建设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标准化示范区12万亩,修建新型软体集雨窖(池)2.45万方,示范区水分生产力提高10%以上。
1.在26个县区建设5万亩标准化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区,示范区节水30%、节肥20%、增产10%以上。其中榆林市1.2万亩、延安市 0.8 万亩、渭南市0.8万亩 、咸阳市0.4万亩、宝鸡市0.2 万亩、铜川市 0.2 万亩、汉中市0.4万亩 、 安康市0.4 万亩、商洛市0.25万亩、杨陵区 0.1 万亩、韩城市0.1 万亩、省农牧良种场0.1万亩、农业部农业环境与耕地保育科学观察试验站500亩。
2.在12个县区建设2.45万方软体集雨窖补灌技术示范区,利用窖面、设施棚面及园区道路等作为集雨面,有效积蓄雨水,提高天然降水利用率。其中榆林市9000方、延安市6000方、宝鸡市3500方、汉中市 2000方、安康市2000方、商洛市2000方。
3.在 12个县区建设2万亩生物全降解地膜技术示范区,减少残膜。其中榆林市6000亩、延安市6000亩、西安市2000亩、宝鸡市2000亩、铜川市2000亩、商洛市2000亩。
4.在全省 15个县区建设5万亩抗旱抗逆技术示范区,抵御干旱缺水胁迫。其中榆林市1.5万亩、延安市7000亩、西安市1.5万亩、宝鸡市4000亩、渭南市5000亩、铜川市4000亩。
5.在全省94个农业县区每县区配备1-2套土壤墒情监测系统,提升监测效率和服务能力;在全省开展旱作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试验示范不少于100个。其中:各项目县区根据所实施的技术类型,开展相应的水肥一体化灌溉施肥制度试验不少于10个,软体集雨窖补灌技术集雨窖亩建设个数、规格及蓄水量研究不少于2个,生物全降解地膜增温保墒增产及减少残膜试验不少于5个。形成玉米、马铃薯、茶叶、苹果、蔬菜等作物水肥一体化灌溉施肥制度以及不同区域不同作物集雨窖集雨补灌技术、生物全降解膜技术参数研究和模式集成。各县区任务、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
(二)实施内容
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选择实施区域,推广水肥一体化、软体集雨补灌技术、生物全降解地膜及抗旱抗逆技术等,在核心示范区树立标志牌。打造出一批旱作节水农业新技术推广的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1.水肥一体化技术。在农田基础设施较好、有水源条件、农民积极性高且有一定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经验的地方实施,陕北主要在马铃薯和春玉米推广,渭北及关中主要在苹果或蔬菜上推广,陕南在茶叶或猕猴桃上推广,集中连片应用面积不少于500亩。
2.集雨窖集雨补灌技术。利用软体集雨窖蓄集天然降水,在作物生育关键期采用喷滴灌、水肥一体化、注肥枪等技术,集中连片应用面积不少于500方。
3.生物全降解地膜技术。常年推广地膜覆盖技术的区域,选用主要原料为PBAT(已二酸丁二醇酯与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共聚物)、PPC(聚碳酸亚丙酯|)或PLA(聚乳酸),的生物全降解地膜替代常规地膜,配套增施有机肥、缓控释肥等技术,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0亩。
4.抗旱抗逆技术。为抵御干旱缺水环境胁迫,推广覆盖保墒、抗旱剂、保水剂、蒸腾抑制剂等技术,改善土壤保水性能,提高作物抗旱能力。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00亩。
(三)补助标准
项目总资金9380万元:其中:水肥一体化技术每亩补助1000元,主要用于微灌设备首部(控制系统、过滤系统、施肥系统)、主管、支管、毛管、水溶肥、液体肥等。5万亩水肥一体化共补助5000万元;软体集雨窖每方材料补助400元,2.45万方共补助980万元,生物全降解地膜技术降解地膜每亩补助200元,2万亩共补助400万元;抗旱抗逆技术每亩补助200元,主要用于推广覆盖保墒、保水剂、蒸腾抑制剂等技术的补贴,5万亩共补助1000万元,每套土壤墒情自动监测设备补助20万元,包括1台自动监测站+4个管式监测仪,100套共补助2000万元。
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一)目标任务
以陕南、关中地区为重点,兼顾陕北地区,突出生猪、奶牛、肉牛,重点支持建设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
(二)建设内容
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各项目县区根据现有基础条件,按照 “一场一策、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1.完善粪污处理设施。主要针对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等处理模式,支持现有规模养殖场建设储粪场、污水贮存池等粪便贮存设施,建设厌氧发酵池、氧化塘、污水深度处理、堆肥发酵等设施。大型规模养殖场(按设计规模,生猪年出栏≥2000头,奶牛存栏≥10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肉羊年出栏≥500只,奶山羊存栏≥500只,蛋鸡存栏≥10000只,肉鸡年出栏≥40000只)每场补助资金原则不超过50万元;非大型规模养殖场每场补助资金原则不超过30万元。
2.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主要支持与粪污处理利用相关的场区养殖设施设备,重点改进节水设备、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布设等污水收集系统和漏缝地板、自动刮粪系统等设施,配套固液分离机等。大型规模养殖场(按设计规模,生猪年出栏≥2000头,奶牛存栏≥10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肉羊年出栏≥500只,奶山羊存栏≥500只,蛋鸡存栏≥10000只,肉鸡年出栏≥40000只)每场补助资金原则不超过50万元;非大型规模养殖场每场补助资金原则不超过30万元。
3.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以农用有机肥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参与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利用增值。支持中小型规模养殖场户建设粪污收集储存设施和小型厌氧处理设施。每个集中处理中心补助资金原则不超过100万元。
(三)实施方式
1.资金安排。根据各县区畜禽存栏规模测算投资规模。
2.实施区域及补贴标准。鄠邑区、周至县、麟游县、眉县、凤翔县、旬邑县、三原县、大荔县、白水县、城固县、旬阳县、宝塔区、横山区每县补助400万元,印台区、耀州区、岐山县、永寿县、华州区、宁强县、镇巴县、汉阴县、白河县、丹凤县、山阳县、延长县、神木市、韩城市每市(县)补助300万元,指导老场粪污改造升级、新场健全完善粪污设施设备,推广便捷高效的处理技术和设施装备,鼓励养殖密集区进行集中处理,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3.确定程序。以县区为单元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县区实施方案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审查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规范管理制度。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抓好措施落实。各项目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补助对象、方式等内容。
(二)强化监督考核。项目县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工作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项目实施结束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需按照考核验收要求,对本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评价结果(包括相关证明材料)连同年度工作总结由市级汇总后,于11月3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三)对安排到各贫困县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有关要求,由各县根据脱贫攻坚需求,自主开展整合安排使用。
附件:1.2019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表
2.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县标牌(样式)
3.2019年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县区考核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