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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70X1/2024-00710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 2024-12-13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农计财〔2024〕174号
[ 名称 ]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 2024-12-19 17: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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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更好统筹农业农村要素,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撑作用,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工作重点,经商省财政厅,我们研究制定了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农业产业化能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等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与财政部门充分沟通,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科学控制好申报数量,高质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认真审查项目单位申报条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项目申报单位在资质、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符合项目申报要求。

二、严格申报程序

按照“县级谋划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申报。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组织指导所辖县(市、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县(市、区)按照申报指南,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谋划编制,综合用地、水电、主体、资金、人员等投入等要素,严格按要求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所需内容,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充分与财政部门沟通后,向市级提出申报。市级要认真审核县(市、区)申报项目内容和资金需求,特别是对项目是否符合发展规划,是否必要,项目前置条件是否完备,项目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财政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精准等内容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遴选出拟推荐项目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提升编审质量

项目申报要充分挖掘当地产业发展优势,择优推荐对当地产业效能提升与融合发展促进显著,前置手续和实施条件完备,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项目。省级将在市级推荐的项目清单中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创新改革稳慎合理、农业产业发展绿色协调、一二三产融合突破创新,科技经济附加价值显著,农民增收致富带动效果明显的项目,对不符合申报指南规定的投资方向、建设内容等申报条件,不符合《陕西省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未按规定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项目申报书存在严重缺陷、上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和有其他违反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的项目不予支持。对初审筛选不严格,“凑数量、搞平衡”的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市(区)于12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3份报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农业产业化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农业科技创新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厅计财处 张泽泽,电话:029-873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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