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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70X1/2025-0008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 2025-06-21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农计财〔2025〕30号
[ 名称 ]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5-07-15 16: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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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4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下达我省任务清单及实施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农业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财政资金发挥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锚定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实施方式,加强全链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重点任务保障充分、重大项目落实有效,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细化实施方案。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下达的各项目支出方向预算资金额度执行,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不得直接切块用于省级及以下地方性政策任务,要压实地方投入责任,形成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合力。各市要抓紧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应不同主体、更加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注重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投资加大投入。要做好各项政策协同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交叉重复,对财政资金已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其他相关渠道资金。市级编制实施方案需经省级同意后及时向省级备案并正式印发,同时应做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的相关分解、上传、填报等工作。

三、加强政策公开。各级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公开制度,明确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发放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具体政策与实施方案应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并积极采取编印政策“明白纸”等方式,公布和解读财政支农“一揽子”政策,强化多种方式的信息公开。要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信息等公开公示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村级应将公示台账留档备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努力营造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绩效管理。市级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下达资金,并同步细化分解绩效指标,县级要加快项目组织实施与资金支出,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和业务归口的分工做好全过程管理和绩效相关工作, 采取“项目自评+实地评价”等方式切实抓好项目落实,逐级督促指导规范高效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按时限按要求做好区域内的绩效工作。中央和省级将采取绩效监控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资金分解使用规范性、任务实施进度、资金执行进度、信息报送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等情况,并组织对重点任务、重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

五、严格预算执行。要严格遵守财政支农资金兑付有关时限要求,建立健全资金执行定期调度机制,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发放到人到户的直接补贴,及已完成实施且符合资金兑付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履行相关程序、足额兑付资金。要结合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等专项审计、巡视反映问题整改,全面梳理排查以往年度因挤占挪用财政资金造成拖欠应付补贴资金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兑付到位。预算执行情况将直接与下年度项目指标安排、资金测算分配相挂钩,强化激励约束导向作用。

六、加强监督检查。各级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梳理排查各项资金分配使用中的问题和漏洞,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构建完善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各关键环节具体规程办法,形成全链条制度体系闭环。要加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根据各项目特点和管理要求,明确管理目标、关键举措、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进展调度,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对进展滞后的重大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要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等平台,加强从部门到主体、从资金分配到结果评价的全覆盖穿透式监管。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据实上报资金执行情况,相关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陕西省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21日   

(联系人:张泽泽,电话:029-87317113)



附件

陕西省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

实施方案

本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重点支持小麦“一喷三防”、扩种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支出方向。

一、小麦“一喷三防”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部分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7号)做好具体实施。要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监管,加强作业面积、质量以及资金兑付的抽查核实,有效发挥农户的监督作用,严防发生“空飞”等骗补套补违规行为。

二、扩种油菜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部分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7号)做好具体实施。

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部分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7号)做好具体实施。要进一步优化种植区域、品种选择、行比模式,加快技术本土化、熟化。要建立带状复合种植主体信息档案,跟进指导服务,确保任务落实落地。

四、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

(一)建设内容

加快良田、良种、良法、良机系统集成,重点围绕合理密植、精细整地、精准播种、水肥高效利用等关键增产措施,因地制宜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构建周年协同高产模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

1.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推进县

围绕小麦、玉米、大豆、油菜,兼顾水稻、马铃薯、杂粮等重要粮油作物,加强关键技术与全程机械化技术的应用,建设具有辐射带动效用的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推进整县大面积单产提升,项目区力争实现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5%以上。

2. 节水增粮县

聚焦小麦、玉米因地制宜推广旱作节水技术,项目区力争粮油作物水分生产力提高10%。其中,旱地春玉米区以增密度为重点,配套抗旱品种、深松蓄水、分层施肥、覆盖保墒、增施保水剂、探墒沟播、膜下滴灌、集雨补灌等技术,力争亩产超1000公斤;灌区以小麦宽幅沟播、玉米增密度为核心,大力推广微喷灌、滴灌等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力争小麦玉米一年两料亩产超1500公斤。

3.经济作物提质增效推进县

针对苹果、蔬菜、茶叶、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推广标准化生产、老旧设施改造、规范化种植、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辐射带动整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项目补助对象为“有基础、想干事、能成事、有影响”的粮油果经等新型经营主体,具体由县级结合实际遴选确定。

1.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推进县

对本地优势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推进县每个补助100万元,其中小麦、玉米、水稻每县至少打造5个百亩田、4个千亩方、1个万亩片,辐射带动2万亩以上;大豆、油菜、马铃薯、杂粮每县至少打造8个百亩田、4个千亩方,辐射带动1万亩以上。对国家公布的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每个补助300万元,与中央预算内单产提升工程重叠的县每个补助100万元。其中小麦、玉米每县至少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大豆、油菜每县至少打造20个百亩田和5个千亩方,辐射带动5万亩以上。中央预算内单产提升工程县承担的建设任务参照本地优势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推进县执行。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整建制推进每个补助90万元,按照大豆、油菜每县至少打造4个百亩田、4个千亩方,示范区亩产力争达到大豆200公斤、油菜200公斤以上实施。

县级建设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及辐射带动过程中,根据作物类别及作物品种,具体按照小麦、玉米、水稻百亩田亩均补助不超过200元,千亩方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万亩片亩均补助不超过50元,辐射带动亩均补助不超过10元执行;大豆、油菜、马铃薯、杂粮百亩田亩均补助不超过250元,千亩方亩均补助不超过200元,辐射带动亩均补助不超过30元执行。

2. 节水增粮县

节水增粮县每个补助160万元,每县至少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具体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千亩方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万亩片亩均补助不超过30元执行。

3. 经济作物提质增效推进县

果业类县每个补助300万元,通过老园改造、设施提升等建设核心展示区500亩以上,辐射带动5000亩以上,具体按照核心区亩均补助不超过5000元,辐射带动区亩均补助不超过100元执行。

蔬菜类县补助300万元,建设设施蔬菜核心区500亩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地区设施改造提升、应用新技术5000亩以上,具体按照核心区亩均补助不超过3000元,辐射带动区亩均补助不超过300元执行。

中药材类县补助300万元,建设核心设施种苗繁育、设施种植生产区20亩,露地育苗及种植区200亩,辐射带动种植400亩以上,具体按照核心设施区亩均补助不超过3万元,露天区亩均补助不超过6000元,辐射带动区亩均补助不超过3000元执行。

茶类县补助203万元,建设核心生产区200亩,新品种引进试验10亩,辐射带动3000亩以上,具体按照核心区亩均补助不超过4000元,新品种引进试验亩均补助不超过3000元,辐射带动区亩均补助不超过400元执行。

(三)资金支持环节

项目资金对粮油、果蔬、茶叶、中药材等作物单产提升、节本增效、标准化种植、设施改造提升等关键环节予以补助,包括粮油作物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等所需的物化补助和作业补助,经济作物设施建设改造提升、技术集成推广运用、先进新优种苗、施药、制种机械、节水器材等补助。补助不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粮油经营主体单产能力提升等在相同环节内容叠加补助,不与中央预算内、其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省级粮油绿色提单产等项目在同一地块叠加实施。

各项目县(市、区)要结合本区域作物类型和单产提升需求,至少建设1个试验示范技术集成核心展示区,开展技术攻关试验展示,其中小麦、玉米不少于500亩,大豆、油菜、水稻、马铃薯、杂粮等粮油作物不少于200亩。核心展示区要围绕“三主融合”,集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标准化的技术模式,为促进大面积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节水增粮县示范展示区必须配备水肥高效利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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