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函〔2015〕123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省上组织的第一批测绘影像资料成果于近期通过验收,有24个县(区)(详见附件)测绘影像资料可交付使用,其余县(区)测绘影像资料也将陆续交付各地。请各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县(区),按照《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影像资料汇交保管分发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发〔2015〕41号)要求,到省测绘局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的测绘影像资料。并督促尚未确定测绘单位的县(区),加快招标工作进度,尽快确定测绘单位,省上将于4月下旬对相关测绘单位进行测绘影像资料及测绘软件使用的专题培训。
附件:可交付使用的测绘影像资料名单
陕西省农业厅
2015年4月1日
附件
可交付使用的测绘影像资料名单
关中区域:长武县、彬县、千阳县、凤翔县、麟游县、永寿县、岐山县、眉县。
陕北区域:佳县、米脂县、吴起县、志丹县、安塞县、宝塔区、延川县、延长县、宜川县、洛川县、黄龙县。
陕南区域:太白县、洛南县、略阳县、留坝县、镇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