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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70X1/2021-001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 2021-04-16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人居办发〔2021〕6号
[ 名称 ] 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1-04-16 10: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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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市政府,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省级有关部门:

《陕西省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要点》已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陕西省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元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三年行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基础上,启动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特制定2021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立足各地不同基础条件,以日常清洁保洁为重点,突出“八清一改”,以实现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为目标,深入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结合迎接建党100周年、重大节庆活动,打好村庄清洁节日战、攻坚战;开展村庄清洁干净整洁村、重点达标村、示范样板村“三档村”创建,建设一批美丽宜居村庄;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保洁制度、维护机制,推动村庄清洁制度化开展。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养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

2.把实现脱贫地区村庄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作为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途径,保持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力量不变,强化相关项目和资金整合,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持续改善脱贫地区、脱贫村、脱贫户人居环境。(省扶贫办负责)

3.加强国家卫生城镇培训督导,完成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省级复查工作。深入推进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4.做好我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实施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公路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路长制实施,夯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效。召开全省“四好农村路”现场会,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5.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20万人。持续深化农村供水建后管护体制建设,夯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快农业水价改革推进步伐,实现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率95%以上。(省水利厅负责)

6.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通动力电长效机制,将农村电网(农网)发展纳入“十四五”电力规划,确保与产业发展、城乡电网、乡村振兴等规划有效衔接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构建35-110 千伏主网架,优化改造10千伏农网骨干网架结构,提高10千伏农网联络率,保障乡村发展用电需求。加快农村电网智能化建设,提高电网装备和设计水平,提升供电质量和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7.继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因地制宜开展庭院、村庄、路渠绿化,对街道、巷道、学校等村庄公共用地,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绿化,营造围村片林,2021年完成150个行政村“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任务。(省林业局负责)

8.加快推广使用《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建成宜居示范农房2000户,指导市县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出台《陕西省钢结构农房设计图集》,组织开展低能耗农房建设试点示范,推广装配式农房建筑技术,支持建设装配式民居。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并完善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做好传统建筑保护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9.以承办第十四届全运会为契机,开展“体育健康行”进镇村活动,指导各地做好农村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在农村积极开展。(省体育局负责)

二、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0.因地制宜,做好渭北、陕北等干旱、寒冷地区农村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在有条件的村引导户用厕所进院入室,2021年新改造卫生厕所30万座。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有效衔接,支持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全面加强3148所已改造农村学校厕所的日常运行管护。(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分别牵头)

11.加快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遴选一批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典型范例。(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12.引导科研单位、企业等加大农村改厕技术模式和产品研发推广,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方便绿色的产品和服务。强化相关标准和规范宣贯、基层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组织专家赴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分片区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农村改厕相关人员专业技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13.下发推动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发展有关通知,组织开展农村旅游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培训、检查,持续抓好农村旅游公共厕所系统管理、地图标注和示范性建设。结合旅游旺季,开展游客、群众文明如厕教育。(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三、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4.开展“十三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复核,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和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工程。指导各地出台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地区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1年底,全省新增完成330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完成330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0%以上。(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15.将黑臭水体整治纳入“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先对国家监管的进行整治,对纳入省级监管的进行动态更新,分期分批有序开展整治。到2021年底,完成1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实现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10%左右。(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16.指导各地持续推进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定期通报设施运行和监测情况,同时加强技术培训,鼓励公众参与监管,定期调度预警。(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17.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建立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开展河湖暗访督查,督促指导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力度,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

四、持续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8.进一步拓展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加快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积极推行分类减量先行治理模式,创建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到2021年底,全省85%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实现有效治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19.持续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完善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垃圾清理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各地及时清理湖库垃圾,巩固垃圾围坝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不反弹。(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分别牵头)

20.加快县域县-乡镇-村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强化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发挥供销系统组织体系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等购买服务,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开展农膜回收、秸秆资源化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等。(省供销合作总社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五、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21.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夯实地方政府管理责任和养殖场主体责任。确保到2021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推动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再上新台阶。(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22.深入开展农膜回收行动。按照源头减量、依法治理、多元化共治原则,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在陕北和关中地区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建立健全回收体系。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不合格塑料购物袋。2021年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

23.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打造秸秆产业化离田模式。集成一批秸秆收、储、运、用典型模式,遴选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秸秆资源化利用台账,全面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科学核算秸秆综合利用率。2021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六、进一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2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25.围绕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道路养护等重点工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26.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7.指导做好全省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奠定坚实组织保障。指导各地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开展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省民政厅负责)

28.健全管护队伍,引导农民投工投劳,鼓励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设立乡村保洁员、设施管护员、公厕管理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分别牵头)

七、突出抓好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29.把2021年确定为乡村建设规划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布局,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30.抓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做好渭南市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分别牵头)

31.推行乡村设计制度,提高村庄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对乡村风貌的指导和约束,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牵头)

八、努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32.继续做好农村厕所革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争取,做好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33.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各地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筹集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资金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34.设置“科技示范村镇建设关键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重点创新链条,组织实施乡村绿色宜居科技研发、科技示范镇和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创建等行动。开展2021年省级科技示范村、示范镇评审认定,引导和支持村镇依靠科技创新加快振兴进程。(省科技厅负责)

35.发挥基层驻村帮扶力量,指导脱贫地区接续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工作。(省扶贫办负责)

九、积极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36.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日常调度,及时掌握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各类问题排查和整改,督促指导各市(区)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37.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平时督查内容,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列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38.落实激励措施,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安排各级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39.拓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类问题投诉反映渠道,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及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40.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时综合运用,以考核为抓手,发挥好三项机制作用,强化持续推动。协调加强有关目标考核事宜,开展年度工作考评。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分别牵头)

十、不断强化宣传引导

41.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媒体宣传助阵,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政策宣贯和知识科普,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典型范例宣传推介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宣传部配合)

42.积极发挥各类示范县、示范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等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宣传部配合)

43.结合第33个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活动,把厕所革命作为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宣传内容,发挥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在推进农村改厕方面的宣传引领作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分别牵头)

44.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指标和内容,依托“陕西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平台,对省级以上文明村镇围绕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打分,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45.积极发挥志愿者作用,以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为载体,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常态化,以“美丽中国·青春行动”为统揽,持续深入动员青年生态环保组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动少年儿童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开展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宣传活动,培养农民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出台“五美庭院”建设实施意见,汇编优秀案例,结合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以“五美庭院”建设为抓手,引导农村妇女全面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学校平台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等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团省委、省妇联、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分别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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