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按照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工作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月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全省农业农村行业多层面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1年6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其中,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普法宣传。落实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任务,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农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根据农业农村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二)加强风险警示。重点针对涉农组织等领域,强化警示提示,使农民群众懂得,做生意要有本钱,借钱要还,投资要承担风险,做坏事要付出代价,“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做好“三农”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涉嫌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
(三)引导理性维权。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农民群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宣传形式
(一)巩固固有阵地。将宣传月活动与农业农村领域有关活动紧密结合,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
(二)充分发动群众。要充分发动农村党员干部等基层力量,鼓励身边人讲身边事。发挥村镇大喇叭、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功能,充分发动群众,增强宣传渗透力。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
(三)拓展活动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
五、有关要求
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农业农村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活动结束后,请各市认真深入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措施建议等,并填写《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2021年7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送至省厅合作经济处,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
附件:1.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材料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5日
(联系人:马岚,029-87340856,sxxczl@163.com)
附件1: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