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集团: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自即日起开通启用、常年连续开放。为确保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网址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IP地址:
http://113.140.78.198:801
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IP地址:
http://113.140.78.198:802(调整后)
二、系统账号
(一)各级管理用户。办理服务系统实行管理操作实名制,所有管理、操作人员必须采用实名开通系统用户。市、县级管理、操作用户必须设置AB岗(每个岗位设置2名工作人员)。市、县级管理员账号、操作员账号以及财政账号由省级管理员发放至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县级浏览账号由同级管理员分配,乡镇账号由县级管理员分配。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补贴账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将财政部门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以妥善的方式送达,并建立本级管理操作人员台帐,实现办理服务系统各流程管理操作“可追溯”。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登录办理服务系统后,要抓紧开展系统设置、资金分配等工作,组织辖区内县级农业农村局进行登录操作、授权镇(街),及时开展补贴申请受理。
(二)生产企业用户。办理服务系统中农机生产企业登录账号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首次注册的账号,初始密码与投档平台的密码一致。2020年辅助管理系统中资质在有效期内、产品信息已完善、未因违规处理等原因被系统封闭,且在《陕西省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公告范围内的产品,其品目档次、基本配置和参数无变化,无需重复投档(如涉及轮式拖拉机可靠性报告或翻转防护装置安全性报告及补贴额发生变化需确认),登录名和密码与2020年辅助管理系统一致(可登录服务系统界面查询)。未导入办理服务系统(包括产品分档或参数变化、资质到期、违规处理等)或者新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企业均需重新投档, 登录名和密码与投档系统一致,投档审核通过后方可登陆办理服务系统。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区2020年超录资金申请使用2021年补贴资金继续在2020年辅助管理系统内完成资金兑付。办理服务系统在2021-2023年度内连续使用,系统内设置启用下年度后,上年度即停止录入信息(即2022年系统启用后2021年系统停止录入信息),对上年度录入办理服务系统中尚未完成结算的资金申请,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抓紧按照相关规定继续走完后续流程。上年度办理服务系统内结转的补贴资金可结转到下年度中继续使用。
(二)办理服务系统按照新一轮政策实施要求做了较大调整,在参数设置和操作使用上变化较大。各级用户须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可在服务系统内下载),及时关注服务系统内发布的新闻通知、操作提醒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高操作水平,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防止账号丢失、密码泄露,不得将账号转借给他人(个人或企业因自身原因导致账号泄露,引发的损失由自身承担),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补贴实施各操作流程所用表格以服务系统内生成的表格为准。
(三)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手机APP(以下简称补贴APP)与服务系统继续同步使用。各市要进一步加强补贴APP推广力度,全方位开展宣传,全面使用补贴APP,切实方便购机者申领补贴,提高工作效率。各类用户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可在办理服务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的方式进行安装,其中,审核端用户名与服务系统已有用户名一致;购机者可用手机号实名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即可自助办理补贴申请。
(四)所有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生产企业均须在办理服务系统启用后将《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见附件)(电子版系统中下载)经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上传至补贴系统。因违规操作、补贴信息不实等所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五)企业要及时完善相关补贴产品信息, 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已供货补贴产品信息应同步准确完整录入办理服务系统,确保购机户能随时提交补贴申请。对因企业录入信息不及时造成农户无法及时享受补贴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对造成大范围农户无法及时享受补贴或农户因供货延迟反映强烈的机具,或者发生重复录入补贴机具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按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六)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和公布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指导监督其授权经销企业遵守补贴政策各项规定,并对授权经销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联系方式
补贴咨询: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029-82655593
029-82203635
技术服务: 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0351-7631342
附件: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7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