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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70X1/2021-0029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 2021-11-15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农函〔2021〕555号
[ 名称 ]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21-11-15 10: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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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精神,加快建成一批动物疫病净化场,我厅通过市县申报、省级审核方式,确定了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并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协助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的通知》(疫控监〔2021〕143号),陕西省安康市秦阳晨原种猪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现场审查和实验室检测。结合我厅日常监测情况,认定陕西省安康市秦阳晨原种猪有限公司为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并予以公布。

请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做好辖区内动物疫病净化场审核推荐工作,相关市县要加强对已认定企业的监管,已认定的养殖企业要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相关技术单位做好疫病日常监测防治工作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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