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育才,加快培养和选拔畜牧兽医行业高技能人才,根据《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2〕6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2022年陕西省职业技能竞赛赛事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149号)精神,拟于8月中旬举办陕西省动物检疫检验员和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提高基层动物检疫检验和疫病防治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础,营造勤学技术、苦练本领、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达到互相交流、检验队伍、提高素质、促进工作、树立形象、展现水平,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二、竞赛职业
动物检疫检验员、动物疫病防治员。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主办。其中,动物检疫检验员技能大赛由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咸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兴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同承办;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大赛由陕西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医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共同承办。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本次大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以10个设区市和韩城市为单位组队,杨凌示范区与咸阳市共同组队。
(一)动物检疫检验员。全省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含乡镇派出机构或乡镇从事检疫工作)在岗在编动物检疫检验人员均可参赛。
(二)动物疫病防治员。全省县级及以下(含县级)动物疫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均可参赛。
(三)参赛要求。每个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和3名参赛选手组成。参赛选手要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陕西省选拔赛。
五、组织形式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和市级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省级比赛。动物检疫检验员大赛在咸阳市兴平市举办,具体时间、地点等由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另行通知。动物疫病防治员大赛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举办,具体时间、地点等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通知。
六、竞赛内容
比赛分为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两部分内容。
理论考试。动物检疫检验员主要考核《动物防疫法》《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政策》以及检疫规范、规程等内容。动物疫病防治员主要考核国家职业标准的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相关内容,考试题目由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农业分库生成,复习资料为全国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动物疫病防治员》(修订版)。
(二)现场技能操作。动物检疫检验员现场考核生猪屠宰同步检疫操作,共设置头蹄、咬肌、肺心肝、胃肠脾、胴体和旋毛虫等六个检疫岗位(详见附件1)。动物疫病防治员现场考核包括猪瘟疫苗免疫注射、猪前腔静脉采血、鸡翅静脉采血、鸡心脏采血、鸡体解剖与采样等5个项目(详见附件2)。
七、奖项设置及评判方式
大赛设置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选手奖若干名;团体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每个比赛限申报1个优秀组织单位和1名优秀组织工作者,2个优秀裁判。我厅将对获奖个人和团体将予以通报表扬。
裁判组以省兽医卫生专家委员会和省级单位专家、以及科研院校老师和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技术骨干为主。
八、有关要求
(一)严格规范组织比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动物检疫检验员和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竞赛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科学制定比赛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比赛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组织竞赛,确保竞赛质量,确保公平公正,确保技能大赛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实效。
(二)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确保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消除风险隐患,高效开展各项工作赛事。承办单位要科学制定卫生、防疫、安全应急等预案,健全机构,责任到人,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积极宣传推广比赛。各承办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创造学技术、比技术的良好氛围,全面宣传职业技能竞赛,调动参赛的积极性,各参赛单位应在赛前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和选拔赛,掀起学知识、比技能、强本领的热潮,增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责任感和学习业务知识自觉性。
(四)及时报送总结资料。各赛事承办单位要合理安排赛事培训、练兵,选拔和比赛时间,参加全国比赛后,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报送总结和相关资料。
联系人: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朱伟英 029-87372033
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 郭 倩 029-86254582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焦韵洁 029-86269295
附件:1.陕西省动物检疫检验员和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大赛考评委员会名单
2.陕西省动物检疫检验员技能大赛操作细则
3.陕西省动物疫病防治员技能大赛操作细则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6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