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服务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70X1/2022-003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 2022-09-09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农函〔2022〕545号
[ 名称 ]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服务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服务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9-09 17:08 |来源:
ztfd.png ztsx.png ztzc.png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今年以来,全省疫情多点散发,气候旱涝交替,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包括各类中小微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压力不断增加。为强化政策协调服务,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帮助企业发展的紧迫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业企业引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农业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切实增强做好支持企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创新发展,加强纾困政策宣传,在突出企业引领、持续提质增效、促进产销衔接、加强金融扶持等方面加强指导服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认真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八项措施,提供精准化服务,促进相关惠企政策落实落地。 

二、提升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各地要加大培育认定力度、加快龙头企业队伍建设,把经营水平较高、经济效益较好、有发展潜力的、符合认定条件的中小农业企业纳入市(县)级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中来。要加大以龙头企业引领的市(县)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并做好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储备工作。要运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对农业企业或联合体典型模式进行宣传,为企业和联合体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组织企业参加省上举办的乡村产业振兴云培训、重点龙头企业上市专题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创新创业大赛和专项技术对接服务等活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和创新能力。

三、做好涉农项目促进企业发展。全力做好黄土高原苹果、关中奶山羊、陕茶、秦岭猕猴桃及陕北肉羊5个产业集群项目,产业强镇、农产品冷链仓储和一村一品重点镇、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及产业化联合体等中省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深入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成效。做好2023年重点项目谋划工作,组织企业联合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三产融合发展、高标准农田、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工程,帮助企业认真研究项目要求,制定高质量建设方案,争取纳入项目储备库,为企业发展争取更多的有效支持。

四、开展庆丰收金秋消费季活动。联合商务、文旅、供销、共青团、工会等部门,统筹安排2022年农民丰收节铜川省级主场各市展销促销活动。各市(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举办庆丰收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农特产品展示推介、美食品鉴、民俗文化表演、乡村旅游观光、“青耘中国”直播助农、“迎盛会 庆丰收 暖心购”农产品展销等展览展示、营销促销、品牌推介活动,加强产销对接,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农产品上行,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和出行需求。

五、搭建营销推广合作平台。创新第十九届农交会9大产业链“链主”企业产销对接,联合做好北京新发地“陕农优品”、新疆茶叶产销精准对接,指导各市(区)加大“陕农优品”推介销售力度,多维度为“陕农优品”搭建促销展销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产销对接活动,在省级财政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相关展位按展位费60%,标准展位按不超过800元/平米,特装展位按不超过1700元/平米的标准)。指导省农业品牌协会持续跟踪对接东方甄选、京东、拼多多等大型电商平台,帮助企业打通线上销售渠道,促进产品销售。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合力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带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拓展线上业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采购节日福利、慰问品中预留部分额度,公开采购意向,设置中小企业采购专场,优先选择我省脱贫地区农产品,让中小农业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红利。

六、持续抓好果品营销工作。在新果季到来之前,指导主产区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企业和果农适时采收、及时入库,坚决杜绝早采早收,确保果品品质和公用品牌信誉。持续开展“科技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带头人”活动及“陕果贷”金融产品试点,引导果品收购企业用好优惠政策,缓解企业短期内流动资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抢抓政策机遇,开展苹果“保险+期货”项目试点,支持果品储藏企业进入在陕设立的苹果期货交割仓库。支持苹果、猕猴桃主产区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品牌宣传推介,促进果品营销。加强果品市场价格监测和销售形势分析研判,引导企业和果农顺价销售实现增收。

七、健全农业企业融资渠道。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金融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建立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行长+链长”工作机制,协助推进设立龙头企业金融顾问,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入、创设产业链贷款,引导激励金融资本与企业开展信用互助合作,推行“托管贷”等金融服务产品,探索果园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权经营权、养殖圈舍、厂房、生产储备设施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库存果品、大型机械保单订单等质押形式。鼓励市县出台配套措施,撬动银行贷款投资,搭建融资对接平台。推动落实中省今年对中小微企业阶段性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持续开展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深化拓展活动覆盖范围和服务内容,帮助项目主体获得更加便捷有效的综合化市场服务。

八、完善农业风险防控保障。推行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示范性条款,强化责任覆盖,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提升保障水平。支持种植业、养殖业企业参与生产所在地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围绕产粮大县主粮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开展专题调研,持续推动茶叶气象指数保险在陕南三市开展实施,因地制宜探索试点完全成本保险、农产品收入保险等保险责任广、保障水平高的农业保险品种,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风险保障需求。试点推动生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鼓励大数据、卫星遥感等信息系统在保险勘察、理赔中的运用,切实提高赔付效率与服务质量。

各市(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创新服务机制、主动靠前服务,密切关注企业运行态势,及时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有关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请于11月底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王思玥,电话:029-87319975,邮箱:cyhzyyy@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etail-top-white.png返回顶部
detail-close-white.png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