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
为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打好外贸拓展硬仗,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和对外合作标杆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陕农函〔2025〕269号)要求,经各主体自愿申报、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认定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公司等16家主体为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以下简称“国优主体”),认定陕西菡汁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主体为农业对外合作标杆企业(以下简称“标杆企业”)。
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组织实施培育、加强宣传推介的要求,切实做好国优主体和标杆企业的培育工作。一是准确把握培育方向。要围绕促进农业对外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的目标,加强对国优主体和标杆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打造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农业对外合作经营主体,为农业开放发展、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聚焦优势产业和关键环节,在资金、政策、服务等方面向培育主体倾斜,加强与财政、商务、海关、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部门协调,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向培育主体集聚,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健全监测管理机制。此次纳入国优主体和标杆企业培育计划的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期满复核不符合培育条件和目标的,不再纳入培育计划。要加强对培育主体的跟踪服务和指导,及时掌握和解决培育主体遇到的相关问题,确保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2025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名单
2.农业对外合作标杆企业名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