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
按照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今年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厅系统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农业规划设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与监督检测)、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在机构改革期间,涉及机构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填写《职称晋升空缺岗位审核表》(详见附件5)。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所学专业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聘任对应的助理级技术职称满4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聘任本系列助理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四)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后,须取得下列业绩成果其中2条(含)以上;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1条(含)以上:
(1)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科技类书籍1本,其中本人执笔3万字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省部级专业期刊上作为前2名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其中第一作者1篇;或在省部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参评论文、著作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业绩密切相关。期刊须具有ISSN或CN刊号,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并具有获奖证书;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作为参与人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或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7)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行业或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8)作为参与人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获市(厅)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五)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从2016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合格。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贴照片)。评审表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二)《职称评审简表》(详见附件6)一式10份(A3纸打印),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装订),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附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附件材料1套,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表及页码。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个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任现职以来个人技术工作总结1份,不超过1500字。本人所在单位须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3.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4.任职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单位聘文;
6.继续教育证书(照片页、学习内容页、审验页)、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打印的成绩单;
7.任现职以来获成果奖、荣誉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技术标准、承担的项目、课题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
8.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每篇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著作。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主要内容提要。
(五)省级有关厅(局)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厅属单位报送推荐评审函1份。
(六)《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7)1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七)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要按申报材料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质档案袋封装(无破损、每人限1袋)。材料袋正面须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3),背面粘贴《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附件4),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面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的标识;
3.申报人有关证件及主要论文、著作原件,用纸质资料袋封装(每人1袋),并在材料袋注明原件材料、单位、姓名及原件清单。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计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农业系列(专业)岗位,须在农业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
有关表格及附件,可在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下载。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各单位统一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申报材料目录表
4.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
5.职称晋升空缺岗位审核表
6.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7.职称评审简表
8.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汇总表
附件.docx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