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深入实施,从生产环节规范药物使用,指导科学生产,近期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会同部种植业管理司组织制定了《豇豆、韭菜、芹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豇豆、韭菜、芹菜农产品禁限用药物名录和违规使用后果,现印发你们。请各地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蔬菜绿色种植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190号)进行调整优化,尽快通过微信链接、挂图等多种形式,广泛发放至种植主体(户)、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技术推广机构,跟进做好宣传与服务指导,切实加强种植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有效治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附件:1.豇豆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2.韭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3.芹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联系人:赵文利 电话:029-87314038)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