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复查换证规范》和《陕西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杨凌奥达果蔬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87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为第四十八批陕西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镇安县岭南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十一批复查换证单位的64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合格,现予以公布。
各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继续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强无公害农产产地监督管理。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切实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有关标准,按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加强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
附件:1. 第四十八批“陕西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种植业类产地名单(共51个)
2. 第四十八批“陕西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果业类产地名单(共36个)
3. 第三十一批复查换证“陕西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种植业类产地名单(共40个)
4. 第三十一批复查换证“陕西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果业类产地名单(共24个)
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厅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