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陕农办发〔2020〕125号)安排,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了第一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通过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审定批复,确定渭南市合阳县等5县(区)为省级示范县创建县(区)。近期,在县级自验、市级核验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人员对5个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经各级验收、综合评定、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渭南市合阳县、延安市志丹县、汉中市汉台区、安康市汉阴县、商洛市丹凤县为“陕西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
获命名的示范县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若干措施》(陕农工办发〔2020〕13号),进一步完善政策、细化措施、熟化模式、强化示范,扎实推进家庭农场提质增效。各市(区)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创设,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宣传推介,不断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