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韩城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执行落实。执行中如遇法律法规规章修订,从其规定。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5日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