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23〕8号)部署,省农业农村厅于2023年启动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目前,全省累计建设省级农业产业强镇100个(含2018-2022年度认定的农村特色产业小镇及全省一村一品重点镇共57个)。项目涉及12个市(区)67个县(市、区),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共计25490万元,撬动社会投资超过10亿元,有力推动镇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融合发展水平。
二、《规范》修订过程
(一)修订必要性
项目建设启动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紧密配合,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用,产业发展和联农带农成效显著。项目管理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短板。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压实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农业农村厅对《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25年12月到期)进行了修订。正式发文征求了省财政厅、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并充分吸收采纳后,制定了《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简称《规范》)。
(二)修订关键内容
在保留试行规范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省级项目建设管理实际进行修订,修订的关键内容如下。
1.申报条件。修改对主导产业的产值要求,与全省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建设、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致。将“镇域农业主导产业年总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改为“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8000万元以上”。
2.申报程序。进一步强化县、镇职责,严格申报程序,以确保项目落地并发挥实效。新增镇级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县级应重点审核项目关键前置条件的要求。
3.评审认定。完善认定流程,新增“产业强镇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省级发文公布认定结果,印发建设方案文件”。
4.建设管理。明确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强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职责。新增省级“定期调度、调研督导推进项目建设,开展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市级“负责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级印发的建设方案进行项目和资金管理”,市县两级“定期组织开展调研督导,掌握项目建设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已建成项目开展后续运营管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避免重建轻管、低效闲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项目长期运营持续发挥效益”。
三、《规范》主要内容
《规范》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
(一)正文包括六章内容,共十九条。
1.总则。包括规范的制定目的、概念定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2.申报条件。说明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范围、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3.申报程序。说明主体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流程,市、县、镇三级职责,及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4.评审认定。说明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评审认定等程序。
5.建设管理。说明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项目建设管理、绩效评价、后续运营管护以及激励淘汰机制等情况。
6.附则。明确规范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二)附件包括两个模板,是申报材料的组成内容。
1.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模板)
2.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