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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5-12-22 08: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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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是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潜能,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作出重要指示。2014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作了全面部署。2023年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健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省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跟进的思路,在全省建立了覆盖全面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特别是今年我厅启动开展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开发上线了“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为农村资源要素流转交易提供了有利条件。截至目前,全省纳入交易范围的品种已经达9大类20多个品种,2025年,交易额已经达到38.8亿元,农村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

二、《管理办法》修订过程

(一)修订必要性

《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自2016年制定,2020年修订实施至今,有效期截至2025年10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适应基层交易需求,结合省级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需要,修订 《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对进一步规范交易规则,构建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十分必要。

为修订《管理办法》,我们组织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结合基层实际,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省相关文件,借鉴农业农村部编印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建设参考》相关要求,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分送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厅机关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修改意见23条,经协商同意采纳14条,通过合法性审查,形成《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二)修订关键内容

2020年版《管理办法》共7章33条,此次修订的《管理办法》仍为7章,条款调整为34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紧扣政策导向与公益属性。修订草案明确将“贯彻党的二十大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战略部署”作为制定依据,更贴合国家最新政策导向,核心目标聚焦激活农村资源潜能、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让《管理办法》更具时代性。同时,细化了收费优惠规定,突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益性,明确“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类主体免交服务费,其他主体收费由物价部门核定,有效降低农村主体交易成本,提升参与积极性。

2.完善组织架构与服务体系。此次修订扩充了省级协同部门,强化市县监督职责。省级层面新增省发改委、省住建厅、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等单位,覆盖经济规划、城乡建设、金融支持等领域,满足多维度协同需求。明确县级交易中心可拓展法律服务、资产评估、投融资等配套服务,乡镇服务站聚焦政策宣传与简易鉴证,村级信息员负责信息采集与农户联络,分工更清晰,服务效率与质量更有保障。

3.丰富交易内容与流程。此次修订拓展了交易范围,精准界定产权。一方面新增农村宅基地房屋权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长效经济作物收益权等交易类型,进一步盘活农村资源;另一方面明确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林地权属可流转,减少产权界定模糊地带,保障交易各方权益。申请阶段明确委托办理、民主决策、审核审批等不同阶段的材料要求;交易阶段规范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结果公告、合同签订、鉴证书出具等环节,让交易流程更标准,既确保交易合法有效,又降低交易风险、提高效率。

4.聚焦集体资产监管与金融赋能。修订草案要求各地按照交易品种、金额、规模制定分级交易标准,明确“一定标的额以上集体资产必须进场公开交易”,同时规范集体资产交易的民主决策程序与农户产权流转同意条件,严防集体资产流失。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抵押担保风险保障金,为农村产权融资提供配套服务与风险保障。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34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部分。包括修订的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等,共4条,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根本依据,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活动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和交易宗旨,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确立制度遵循。

第二章组织机构部分。包括各级组织机构设立、监督管理、职责及服务体系建立等,共5条,聚焦组织机构建设和职能规范化。明确省级、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及监督指导机构的设立标准,细化县、乡(镇、街办)和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要求与具体职责,构建层级分明、权责对等的组织运行构架。

第三章交易内容、方式及程序部分。包括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内容、流转交易需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信息披露和流转交易程序等,共10条,系统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核心要素与操作流程。一方面拓展了交易覆盖范围,将承包地、宅基地、“四荒”、集体经营性资产和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涉农知识产权等15类交易资产、40多个交易品种纳入流转交易范围;另一方面细化流程操作规范,对交易申请材料、主体资格审查、信息披露内容、交易方式选择等作出明确界定,确保交易活动合法合规、有序高效。

第四章交易行为规范部分。包括农村集体产权分级流转交易、集体资产进场交易及交易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等,共8条,强化交易行为全周期监管约束。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分级流转管理,规定符合条件的集体资产必须通过规范交易平台流转;同时覆盖交易前、中、后,及流转交易中止/终止的适用情形与操作规范,有效防范化解交易风险。

第五章配套服务部分。包括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标的价值评估、产权抵押担保等,共4条,健全流转交易支撑保障体系。建立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标的价值评估机制,明确集体产权抵押担保操作流程,创新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抵押担保风险保障金制度,着力破解农村抵押物处置难、风险高难题,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第六章争议处理部分。包括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交易过程中的交易纠纷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共2条,完善交易纠纷与违规行为处置。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发生交易纠纷的多元解决路径,以及各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查处标准与处置程序,切实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秩序。

第七章附则部分。主要明确新《管理办法》施行时间,废止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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