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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61000001600070X1/2023-00050 [ 主题词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6-14 [ 发布日期 ] 2023-06-14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转移支付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3-06-14 08: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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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集团: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20号)要求,根据《关于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中期评估情况的通报》(农规示范〔2023〕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0号),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抓紧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发生。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进程,及时纠正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对安排到脱贫县(区)的资金,要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脱贫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相关要求执行。

二、突出重点,分类分期明确投资

(一)加快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拨付我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9000万元。按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相关规定,大荔县2023年通过中期绩效评价,下达创建期第二批奖补资金3000万元;富平县、西安市阎良区2023年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下达创建期第一批补助资金各3000万元。

(二)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拨付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资金30000万元,其中2023年新建生猪、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各10000万元,续建2021年度猕猴桃、茶产业集群项目各5000万元(相关县区建设资金计划详见附件)。

(三)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拨付我省产业强镇建设资金8700万元。安排咸阳市武功县武功镇、渭南市富平县淡村镇、延安市宜川县云岩镇、西安市蓝田县洩湖镇、榆林市清涧县折家坪镇、汉中市城固县龙头镇、安康市紫阳县焕古镇、商洛市镇安县达仁镇8个2023年度新创建农业产业强镇补助资金各300万元,计2400万元;安排宝鸡市陇县天成镇、咸阳市三原县陵前镇、渭南市澄城县庄头镇、延安市安塞区高桥镇、榆林市横山区党岔镇、商洛市山阳县户家塬镇、韩城市芝阳镇、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揉谷镇、省农垦集团朝邑农场9个2021年度获批创建且已通过国家认定的产业强镇奖补资金各700万元,计6300万元。

三、强化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在收到文件30个工作日内,及时下达项目计划,督促指导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获批的创建方案、资金使用方案、规划及报备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于12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并抄送省、市财政部门。

附件: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计划表

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田宝杰    电话:029-8732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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