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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陕西省兽医化验员技能大赛的通知

[ 索引号 ] 1161000001600070X1/2025-0015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 2025-10-10 00: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号 ] 陕农函〔2025〕826号
[ 名称 ]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陕西省兽医化验员技能大赛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陕西省兽医化验员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 2025-10-13 16: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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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发布2025年陕西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30号)安排,定于10月下旬举办陕西省兽医化验员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提升兽医行业动物疫病检测技术能力,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有力推动全省动物疫病防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

二、竞赛内容

大赛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实操考核两部分,重点考察选手对兽医实验室检测技术的掌握程度及规范化操作能力。

(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范围包括兽医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检测标准规范及诊断技术等相关知识,分值权重为30%。

(二)现场实操考核。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操作细则详见附件2),分值权重为70%。

三、组织方式

大赛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竞赛时间及地点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全省市级、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兽医实验室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均可参赛。每个市组建一支代表队参赛,其中领队1人,由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同志担任;参赛选手3人,其中县级不少于1人。

(二)参赛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2.从事兽医实验室工作满3年,在代表比赛的单位在岗工作2年以上。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五、奖项设置及评判方式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其中个人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团体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置精神文明奖和优秀组织工作者各1名,优秀裁判2名。我厅将对获奖个人和团体予以通报表扬。

大赛成绩评判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裁判员从省兽医卫生专家委员会专家和科研院校专家中遴选。

六、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开展兽医化验员职业技能大赛,是全面提升实验室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的重要举措,是助力动物疫病防控和生猪稳产保供、促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技能竞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辖区内实验室检测人员积极参赛,并做好赛前培训工作。

(二)精心组织,科学办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组织,力求公平公正,确保技能大赛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实效。承办单位要积极做好赛前谋划、赛中组织和赛后宣传等工作,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及时报送总结资料。各参赛代表要服从安排、公平竞争,严格按照竞赛规则参赛,充分展现兽医实验室队伍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过硬的业务能力,确保竞赛圆满完成、取得实效。赛事承办单位要合理安排赛事培训、练兵,选拔和比赛时间,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报送总结和相关资料。

附件:1.2025年陕西省兽医化验员技能大赛组织机构名单

      2.陕西省兽医化验员技能大赛操作细则

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1010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 赵永攀 029-87335754;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焦韵洁 029-8626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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