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引种单位申请,适宜我省同一生态区种植的水稻12个、玉米120个、大豆3个品种予以公布。品种简介以原审定机构公告为准。
各引种单位和个人要强化风险与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区域和种植季节,科学严谨推广引种品种,并对引种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
附件:1.第十二批引种备案水稻品种
2.第十二批引种备案玉米品种
3.第十二批引种备案大豆品种
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