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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列入陕西农业品牌目录的企业(产品)品牌应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主体条件。品牌持有单位在陕西省内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 (二)品牌条件。申请品牌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且商标注册者为品牌持有单位。已经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或制度,注重科技创新、品牌营销、传播与保护、质量诚信建设。 (三)产品条件。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之一且在认证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规定,按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记录完整,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许可资质,产品可通过包装等信息进行追溯;近三年产品质量抽检均为合格。
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02
申请列入陕西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行政机关或具有独立法人(社团、事业)资格,注册地、农产品产地在陕西境内。 (二)申报主体须取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商标注册证书,已发放使用人《集体商标使用证》或《证明商标使用证》,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三)产业发展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区域产业特色鲜明,区域内核心企业规模、效益突出。 (四)申报区域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将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具体的品牌建设规划、扶持政策等。 (五)注重提升品牌价值,设计区域公用品牌形象、标识和宣传语,开展强有力的品牌形象塑造,已成为地方政府对外宣传推介的重点品牌。 (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申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须达100%。 (七)申报区域应通过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核心企业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或HACCP、GAP等国际体系认证中的一项或多项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的。 (八)申报区域应建立质量诚信联盟机制,实施农业投入品购进、使用、保管登记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九)建立较完整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配套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产业发展建立相应的公共检测中心和研发中心,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基础。 (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推进三产融合发展,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02
申报使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或产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报使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生产、加工、经营性企业或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且农产品及原料产地均在区域公用品牌注册地境内。 (二)农产品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技术操作规程执行,进行标准化生产,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和违禁化学品、激素、添加剂等,并通过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 (三)农产品必须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或HACCP、GAP等国际体系认证中的一项或多项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四)农产品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消费者投诉率高或主流媒体曝光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使用主体申报人应当与区域公用品牌持有单位签订品牌使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使用期限、双方权利、法律责任等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02
哪些情况获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会被撤销称号?
答:(一)因产品质量引发重大事件,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的。 (二)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产品连续两批次在市(区)级以上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抽检和监督抽查等工作中出现不合格记录的。 (四)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被注销的。 (五)转让、买卖、出租证书或扩大使用范围的。
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02
获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答:获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 (二)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品牌农产品,向社会展示和推广质量管理经验和成果。 (三)每年应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其品牌农产品的主要生产经营指标、质量波动等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02
哪些情况不得申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答:(一)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陕西省境内的。 (二)近三年内产品在市(区)及以上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抽检和监督抽查等有不合格记录的。 (三)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件,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四)被取消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相关认证证书的。 (五)使用国家禁止的农业生产资料、原材料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业投入品等。 (六)有其他不符合区域公用品牌申请条件的。
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02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主体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原则上以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联盟为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规定。 (二)农产品为种养业产品或仅改变其物理性状而不改变其化学结构、不含各种添加剂的鲜活农产品及其初级加工品,一般为单一品种或某一类产品。 (三)在特定的生产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拥有区域公用品牌的注册商标或取得国家区域产品保护制度注册确认的品牌。 (四)生产地区自然环境和人文历史独特,有一定的生产传统、生产规模和文化传承。 (五)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具有良好的品质、美誉度和发展空间,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02
怎样变更已登记的果树品种?
答:(一)已登记果树品种,申请者要求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苹果、柑橘、梨、葡萄、桃等果树品种,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对符合要求的,报农业农村部予以变更并公告;其他陕西省主要果树品种由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予以变更并公告。
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02
果树品种登记的审查程序和时限如何规定?
答:(一)陕西省果业中心受理书面登记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现场考察,符合条件的,组织陕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果树专业委员会评审,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审查。(二)陕西省果业中心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的审查意见,对通过审查的列入《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果树品种,将资料通过登记平台提交农业农村部;对其他陕西主要果树品种,转入登记环节。(三)省级审查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02
果树品种登记书面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按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要求分作物提交)。(二)品种特性、育种过程等说明材料(包含品种适应性、品质分析、抗病性鉴定、转基因成分检测等报告)。(三)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四)种子、植株及果实等实物彩色照片,(五)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六)品种和申请材料合法性、真实性承诺书。
省农业农村厅
2023-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