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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范围有哪些?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
2014年至今未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怎么办?
至今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是可以通过村镇逐级反映,督促及时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二是直接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反映,督促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者行政拖沓现象,有以下3种解决途径: 1.向县农业农村局的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进行投诉;2.向县监察局( 纪委)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对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农业农村局不依法履职进行投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
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流转,没有经过全体村民超过2/3或村民代表2/3同意,合同效力如何?
关于承包程序涉及土地如果是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应当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如果没有经过会议表决通过或没有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均可视为程序违法,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要求撤销合同。 涉及土地如果是农户承包地,应由承包(农户)方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农户)或者其书面委托的受托人签订。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
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还继续保留承包地吗?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但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坚持事情发生在何时,适用何时版本法律。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
外嫁女户口未迁,是否还享有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
对于外嫁女的土地承包权益问题,既要防止出现“两头空”,也要防止出现“两头占”。如果赶上娘家小组调整承包地,可以主动请嫁入村组给娘家村组出具未分配承包地的情况说明,以保留娘家承包地。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
土地承包期内,有新生儿出生或者女方嫁入没有地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提出了“保持农村土地(指承包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明确提出为避免承包地频繁变动,防止耕地规模不断细分,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要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对于有志于通过经营土地而实现增收致富的农户,可以通过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来解决。如果确实因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进入新的承包期后,可以由村集体帮助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通过社会保障等途径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
违法占用已确权的承包地应该怎么办?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侵权问题解决,可以:一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二是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提起仲裁全程不收费。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程序有哪些?
(1)自愿申报。对照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自愿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递交详实申报材料。 (2)初审推荐。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对申请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实地核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形成县级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3)复核推荐。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对县级推荐申报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形成市级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4)评定颁证。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意见,并通过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农村厅命名为“陕西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多长时间评定一次?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年组织评定1次。通过县级推荐、市级复核、省级评定等程序确定。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
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提供哪些材料?
(1)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2)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情况报告; (3)家庭农场经营者身份证明、常年雇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4)示范家庭农场证书或批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5)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书; (6)家庭农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财务收支记录簿; (7)其他优秀或先进的证明材料。
省农业农村厅
2022-11-28